三人反复磋商三日,拟定《三法司权责制衡细则》,明确“刑部审理、都察院监察、大理寺复核”的核心流程,规定重大案件(死刑案、涉及官员的贪腐案、涉及宗室的案件)需三法司联合审理,各自独立出具意见,形成相互制衡的闭环。
细则拟定后,三人呈交萧燊审阅。萧燊逐字逐句核对,特别补充:“凡涉及忠良之后、新政官员的案件,必须由三法司联合审理,严防有人借机报复。”随后下令将细则分发内阁与六部审议,广泛征求意见。
与三法司权责细则同步推进的,是严禁宦官插手司法的规定。萧燊深知宦官干政是司法失序的重要根源,在朝会上明确宣布:“自今日起,凡宦官干预任何司法案件的侦查、审理、复核、执行环节,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凌迟处死;相关司法官员若配合宦官干政,同罪论处!”
此令一出,朝野震动。宫中宦官集团暗自惊惧,部分依附宦官的保守派官员则趁机发难。礼部尚书吴鼎出列进言:“陛下,宦官侍奉宫廷,偶有传达圣意之责,若一刀切禁止其触碰司法,恐影响宫廷与外朝的沟通。且部分宦官深得先帝信任,如此严令,恐寒宫中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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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燊面色一沉,厉声反驳:“吴尚书可知谢渊案中,宦官如何伪造圣意、胁迫司法官员?可知江南十才子案中,宦官如何罗织罪名、残害忠良?宦官干政,乃亡国之兆!今日之令,非针对宫中侍奉之人,而是针对干预国政、破坏司法之辈。谁敢越雷池一步,朕绝不姑息!”
于擎随即出列佐证:“陛下所言极是!臣在西北整肃边防时,曾查获宦官与边将勾结制造冤案、克扣军饷的证据。严禁宦官干政,不仅是保障司法清明,更是稳固边防、安定朝野的关键。”
萧燊当即下令,将严禁宦官干政的规定拟定为《禁宦干政律》,纳入杨璞修订的《大吴律》中,同时命玄夜卫指挥使陆冰加强对宫中宦官的监控,凡发现与外朝官员、地方势力勾结者,即刻抓捕审讯。
为彰显司法改革的决心,萧燊下令三法司联合重审谢渊案及魏党制造的多起冤案。郑衡、虞谦、卫诵亲自坐镇刑部,抽调精干官员组成重审专班,逐一梳理旧案卷宗。
重审谢渊案时,专班查获新的证据:当年宦官王振伪造的“通敌”密信,实为模仿谢渊笔迹伪造;参与构陷的魏党官员供词,皆为宦官胁迫所致。三法司据此再次确认谢渊的忠良身份,萧燊下旨,在全国范围内为谢渊平反昭雪,追赠“忠勤太傅”,赐谥“文襄”,其后人承袭爵位,受朝廷重点扶持。
与此同时,江南十才子案、西北戍卒冤案等多起旧案也相继重审平反。三法司按照新的权责细则,分工协作:刑部重新审讯涉案人员,都察院核查审理过程,大理寺复核最终结论。仅用两个月时间,便平反冤案十余起,释放冤囚数百人。
苏州府的冤囚家属得知亲人平反,自发前往苏州知府衙门致谢。一位老者手持平反文书,老泪纵横:“若非陛下推行司法改革,厘清权责,我儿的冤屈恐怕永远无法昭雪!如今司法清明,百姓终于能安心生活了。”李董将百姓的感激之情上报朝廷,萧燊欣慰之余,更坚定了推进司法完善的决心。
为安抚冤囚家属,萧燊下令户部拨款,为平反人员发放安置银两;吏部对因冤案被罢官的忠良官员进行重新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者官复原职或另行任用。这些举措,不仅安抚了民心,更让百姓看到了新政推进司法清明的诚意。
司法改革在全国推行前,萧燊选择江南、河南两地作为试点。江南由李董配合都察院副都御史钟铭督导,河南由河南巡抚柳恒配合地方按察使推进。试点初期,各地司法官员积极学习新的权责细则,案件审理效率与公正性显着提升。
但好景不长,试点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