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命中注定(3 / 4)

受伤口化脓之苦,也不敢冒这个险。

屋内一阵沉默。

李玺抠着魏禹的腰带,心里闷闷的。

魏禹道“我在医馆做学徒时,学的正是疡科,足下若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清除腐肉。”

纳木一家顿时大喜,虽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舍不得拒绝,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魏禹始终淡然地笑着,没有多说,只娴熟地处理着伤口。

一出手,纳木便惊呆了。

这哪里是区区学徒能有的手艺?长安城最厉害的疡医也不过如此了。

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吧!”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