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身份之后,再一拜,才告别何政,向着巷尾走去。
何政家在巷口,往里走,就必然会路过何广粟家。
看着衙役队伍缓缓靠近自家大院,又毫不做停留的路过,何广粟呆愣片刻,旋即破门而出!
待等衙役们闻声回头,何广粟便赶忙上前,满脸焦急道:“敢问上官,此次征役,可有吾之名讳?”
见那领头衙役丝毫没有反应,何广粟焦急更甚:“敢请上官核对,小的新何名广粟,年三十一,曾于陇右担材官之责!”
看着何广粟焦急的模样,那衙役面上稍涌现出些许不耐,待等听到‘材官’二字,又稍一愣,旋即换上了一副相对和善的面容。
“敢问壮士,可确曾从军边墙,以为材官?”
——开玩笑!
材官,那可是重步兵!
肩抗巨盾,硬刚骑兵乃至于战车且不说,每一个材官,不说拉得动大黄弩,起码六石以上的强弩,操控起来是不在话下的!
更何况陇右,那可是边墙战事最频繁的地方!
能在匈奴人年年攻掠之下,靠着一面巨盾活着回到家乡的,无一不是猛人!
这样一个人,无论放在任何一支部队,都可以作为骨干,并在关键时刻,对军心起到强大的振奋作用。
这就让衙役感到奇怪了:如此优秀的‘人才’,怎么会被排除在征兵名单中呢?
——对于名单中被征召的每一个人,衙役都算得上的有了解,知根知底虽谈不上,但起码也有个数。
在衙役的记忆中,完全没有‘材官’身份的人,被征入此次的平叛大军——起码在衙役的辖区,这小小的何家寨,没有这样一个人!
疑惑地从木箱中翻出征兵名单,详细的对比过后,衙役满带着不敢置信,痴楞道:“确无阁下名讳···”
言罢,衙役便在身旁同僚的拉拽下向巷尾走去,独留呆愣原地的何广粟一人。
“为何···”
遥望着远去的衙役队伍,何广粟只微颤着嘴唇,重复呢喃着:为何,为何···
就连何政亲自出来劝说,都没能将何广粟从怅然若失的情绪中拉回。
而在不远处的借口,一道强壮威猛的身影,在几个身着戎装的亲卫陪同下,看着何广粟坚实的腿部肌肉,以及明显更长的右臂啧啧称奇。
“岳丈大人,可真是帮了吾一个大忙啊···”
“端的是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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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关于汉初的兵役制度,佐吏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集释》的记载,大致得到了一下资料。
根据《户律》所记载,不难判断出在汉律之中,每一个有户口登记在册的人,都要承担每年一算,即一百二十钱的‘赋’,不分男女,但分老幼。
怎么分呢?
——《傅律》记载:男子年十七始傅,女子十五。
但关于男女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记载又有不同:男子自十七岁起,开始履行纳税义务,包括十五分之一的农税,每年一百二十钱的口赋,以及官府随即抽取或指派的劳役,和兵役。
而有关女子的记载,则只有‘年十五始傅,将嫁’一条,也就是说,在正式成为纳税人的同时,汉律对女子的要求就是要立马嫁人,不嫁,就要开始罚款,每个月一百二十钱。
到十八岁,如果女子还未嫁人,那官府就会停止罚款,直接找来地方有名望的老者,为这位大龄剩女强拉配朗——强制结婚。
而文中提到的‘自愿或不自愿’,则是因为:十七岁之后,汉室男子理论上满足服兵役的要求,但也不是到十七岁就要马上去,而是根据中央下达的命令,以及地方官府的‘抽取’,来服兵役。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