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是中国制造业企业普遍采用的计酬方式。即按照完成产品数量和预先约定的工价,来计算员工工资。不以员工劳动时间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员工劳动成果来计算其工资。计件工资在中国的应用发展史,可追溯到1956年,并在1977年广泛普及,不断完善进步。
四五十年来,能够釆用计件工资的企业基本都有使用。尤其是中小微型民营私营企业。
ks公司工艺品加工生产也不例外,十几年来一直在按计件工资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为解决拿计件工资员工的加班问题,颜龙通过查阅资料获悉,早在1994年,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二百、三百支付其工资”。与2008年颁发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平时加班15倍工资,休息日2倍,节假日加班发三份工资规定,高度吻合。
说服老板按国家规定也许不难,但是工艺品公司的加工生产现实情况,让颜龙不得不周详考虑加班规定在工艺品公司实施的可行性。
假如a员工,在劳动法规定的八小时法定工作时间内,本来就能完成十二件产品,拿一百二十元计件工资。实行加班规定后,a员工响应公司安排,延长四个小时工作时间,但因各种可能产生的原因,完成产品仍然只有十二个,按比例计算,四个产品算平时加班完成,公司就得发放a员工一百四十元计件工资。
而且这个加班与没加班的比例切割,相当有争议。如果a员工十二个小时完成十五个产品,按上班与加班时间比例算,有五个可以拿加班工资。碰到狠的,说加班做了七个咋办办。
还有,员工为了增加收入,不在公司生产计划内的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自己加班干活怎么办。
不仅如此,为解决实行加班工资规定可能出现的问题,颜龙在研究工艺品公司计件工资制度时,还发现存在其他问题。
工艺品公司加工生产实行推包流水制,一件产品通过几道十几道工序多人组合操作完成,每道工序加工产品,都有用来计算工资的工价,比如切割五分钱,包边一角,粘合二角,包装二分钱等等。同一道工序,同一个工人,由于产品不同工价也不同。
上百种产品,几千个工价。有些是新定的,有的是原来早先定的,甚至有一些不大上线的产品,工价好几年没有动。
好的工价活大家抢着做,低的工价活推来推去没人要,相关管理人员要不一样一件的重新测算工价,耽误生产工期,要不拍拍脑袋加几厘几分报老板批准。
工价来自生产时间与岗位劳动者的价值比。
正确工价的测算办法是,先测出中等技能水平工人,在操作动作标准的前提下、完成产品生产所需时间,称为“工时”,其中还要加计拆装夹具等辅工时间,和工人必要的休息时间等。
测得的工时,乘以与所测岗位员工约定的时间工资,等于工价。
例如公司与切割岗位员工约定的时间工资为每小时12元,即每分钟二毛钱。通过公司ie(效益工程师),测得切割一条草席工时为一分三十秒,两者相乘,得出切割一条草席的工价为三毛钱。
计件工资就是,工价乘以完成产品的数量。
工时转工价,工价乘产量,看似合情合理。
但是颜龙认为,工时转工价,实际上是在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使企业生产管理头绪繁多,让管理者自顾不暇。
经过再三调研,反复推敲。在工艺品公司马上要进入生产旺季时,颜龙毅然走进了董事长办公室。
“董事长,我准备把工艺品车间计件工资改为计时工资”。工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