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像是换了个人一样:老了许多,壮了许多。
仔细再瞅,眼角和眉角抹过胶,包括眼尾的皱纹也是。脸上涂过油彩之类的东西,但并不亮,很是自然。
夹克很修身,林思成垫过肩膀,又刻意的将双臂外张,所以看起来壮了好多。
如果是熟人,如果一直盯着看的话,依旧能认出林思成。做了一下对比,比特勤支队的化妆师要差一些。
但问题是,队里的化妆师一化就是好几个小时,需要的颜料、道具、工具一大堆,而且是好几个人合作。
林思成就用了那么几分钟?
言文镜越看越是惊奇:“林老师,怎么做到的?”
“鱼膘提眉,松烟和驴血敷面、削杨木补腮、含蜡丸变声……”
说着,“吧嗒”的一声,林思成的腮帮子一鼓,吐出了两只小木块,“《太白阴经》物《虎钤经》中的小把戏……”
你管这叫小把戏?
几人啧啧称奇,但更让他们惊奇的,是林思成随意一瞟,就识破特勤的手段。
“看手、看脸、看皮肤……”
林思成指了指棒球:“这位爱玩枪!”
他又摘下眼镜,“这位每天敲键盘……”
说着,他又指指牛仔夹克:“这位好武,看走路就知道,是个练家子……”
“关键的是,麦!”
“正常人的眼镜腿不会震,帽檐更不会震,衣领也不会抖……”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只是一错身的一刹那?
林思成的眼睛,得有多毒?
“那些眼线呢?”
“这个更简单:经常下坑的盗墓贼,因长期处于缺氧环境,会导致面部的微血管坏死……”林思成指点着颧骨与眼窝,“这里会泛灰,这里会泛青……”
“而大多数的墓里,都有少量的硫化氢和磷化氢气体,虽然不会使人中毒,但长期接触,会使鼻翼两侧腐蚀性溃烂,即便治好,也会留下暗斑……”
“最关键的地方,则在于手:长期被墓酸腐蚀,会使掌纹模糊……长期徒手掘土,指甲呈匙状凹陷……长期接触汞蒸气,会使手背皮肤鳞状角化……”
言文镜蠕动着嘴唇:他就是专门办文物案的,都不知道这些特征。
突然,他又想了起来:“那些车呢?”
林思成顿了一下:这个还真不是靠眼睛,而是靠鼻子。
包括那个卫衣男、格子西装、戴帽子穿棉裙的女孩。
这四个人都和任丹华一样,身上有同样的中药味。
更关键的是,那家肯德基里,也有中药味:更浓,更冲。
也是基于此,林思成才进了餐厅。然后又发现,那三辆车里都有人。
可能是为了便于空气流通,凯美瑞的后窗开着一道缝,时不时的,就会传出一两声咳嗽声。
如金属刮擦,如深水闷雷,又如漏风嘶鸣。
顽哮。
林思成甚至能推断出:任丹华这之所以迟到,并不是于季瑶和她所说的,在路上的时候车子出了事故。
而是这个女人哮喘犯了。
亲自陪着去医院开了药,又回家熬了药,任丹华才赶来的茶馆。
为什么那个女人会晚很久,且随时带着中药?
顽哮会急性发作,三虫饮是对症的急药,也是猛药。这药有个特点:需两小时一服。
也就是任丹华临走时,要走的那个袋子。
病犯的急,来的也急,突发变故,好多细节都只能重新安排。和一身药味的女人坐在一辆车里,要问明白,更要听明白,时间不会短。
所以,那些眼线的身上才会有药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