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十分懒散,别说展示技艺颠球传球,大多数时候都站着不动,只有在苏训出脚的时候,他才会抬脚。
但他只要一抬脚,那满场就仿佛都是他的大长腿。那满地的人就都只能为他惊呼。
在满场围观的人眼里,那个高颀的人,有种少见的自然风华,蹴鞠这样在很多人眼里与流汗暴力有关的竞技游戏,在他那里,仿佛也不过是弹指分花,袖手拂云,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态曼妙从容,人家穿劲装他穿长袍,转侧之间细腰之下长衣飘散尽风流,乌发掠过雪白的额角,一点眸色既清又远透着天苍地极的明光。
苏训的感觉却不一样,对方的潇洒给了观众,凌厉给了自己,对面仿佛忽然多了一个门神,那一尺宽的风流眼,原本轻轻松松便能踢进,但那双腿只要在,哪怕方才还在天涯海角,眨眼就能封住那一尺之地,更妙的是,别人踢进的,那双腿不管,只要是他踢的,那双腿一定会给封住。
不仅封住,还踢回去,不仅踢回去,还回得凌厉如电,那双漂亮笔直的长腿在空中掠过更漂亮的弧度,仿佛之前的懒散都是假象错觉,封印在那懒散表象中的是一只冷酷凶狠的黑豹,爪子一抬就要挠他个满脸花。
苏训的感觉里,那满场飞的不是球,是刀,是枪,是劈头盖脸的电光,只冲他一个人来,三千里雷劫,轰隆隆天彻,就在他头顶一方三尺。
对方抬了几回腿,他就感觉要窒息。
更窒息的是,只要他怂了,退了,把球给别人了,那货立刻就散了,懒了,退了,电光收,霹雳隐,三千里苍穹平静如洗,遍地懒懒日光。
场上的人渐渐也看出端倪,都在问“什么意思?”
“那是来捣乱的么?”
“刺史大人的人?”
“刺史大人能什么事不要都插一脚么!”
玩蹴鞠的高手倒不是州学生,大多是官员士绅子弟,因着自家长辈的缘故,对刺史大人有着天然的警惕和不屑,有人就喝道“你们两个,是来斗气的么?要踢就好好踢,不然就下去!”
“就是,这是蹴鞠场,不好好踢就下去,管你是谁,刺史大人的人,就能这么捣乱的么!”
“刺史大人的人可真多啊,还都是年轻男子,瞧这架势,怎么,争风吃醋吗?”“你不说我不觉得,这一说,哎,还真有几分这模样……喂,你们两个,这么针锋相对的,是因为刺史大人吗?今日赢了,刺史大人许你们什么好处啊?”
“想必好处不小呢哈哈哈,难怪传说里那位攀附皇子平步青云,瞧这才几天,就有这么多人……”
一粒球呼啸而来,啪地击中他的面门,击出一声惨嚎,拍扁了的半边脸颊里,朝天喷出几粒带血的碎牙。
惨叫声惊呼声吵嚷声爆起,文臻站起身来。
场上,那个惨叫的人在地上翻滚,出手的人腿一抬,从他身上跨过,随手接过身边人递过来的丝帕,擦了手,手一松,帕子落在那人脸上。
那人忍痛抬头,就见高颀的人头也不回地走过,淡淡道“什么攀附?我这还没追上呢。”
众人“……”
什么意思?
台上,一群士绅已经大叫起来,有人奔来,抱住那脸肿了半边的人连声大叫传大夫,又叫人去找那个出手伤人的人,当着文臻的面一连串的吩咐,很是决断,张钺轻声对文臻道“湖州首富李连成。”
那位李首富眼看儿子伤得不轻,听得蹴鞠的人七嘴八舌说了几句,忍不住含怒看向文臻道“刺史大人,我儿年幼无知,不知道容让刺史大人的人,是他有错。但这终归只是游戏,刺史大人又何必因为一时不快,就令人对小儿施此重手呢?”
文臻眼神正在人群中乱转,忽然听见这一句,才收回目光,愕然指着自己鼻子道“我?”
李连成冷着脸道“蹴鞠场上人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