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一起收拾(2 / 2)

王弘毅皱起了眉头,想不到蜀都的黄家,竟然跟中策的黄红年撘上了。

黄红年是新港中策集团董事长,中策的背后股东有新港首富,有羙国投行,有日国的财团。

历史上,从92年4月起到94年7月,中策集团在华夏国卷起了一股控股合资的龙卷风。

92年4月,中策集团首次收购了晋省的一家国有企业--晋太橡胶厂。

5月,在闵省权州,一次性收购了该市全部的国有企业,共37家。

9月,又与滨城轻工局实行全行业“嫁接”,创办合资企业102家。

以后又连续在杭城等地创办数十家控股型合资企业,总投资超过30亿元。

在合资后,企业的机制得到了转换,活力明显增强,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中策公司的这种投资的规模、对象、行为、方式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人们将之称为“中策现象”。

在这个摸着石头过河的年代,黄红年凭着娴熟的资本运作手段,利用华夏开放趋势和产业政策,以高明手段赚得盆满钵满。

每次执行收购时,黄红年都是让各地政府自行评估出售企业的资产和债务,评估完了,他会问,这个评估报告是你们自己做的,可靠吗?对方说可靠。他也不查,让对方领导签个字或盖个章,证明报告准确无误就转头执行去了。

他深信,在各地急于摆脱国有企业亏损的包袱过程中,领导们是不会亏待他的。

“我的兴趣并不是赚钱,可既然在商界发展,我就必须设法赚钱。”赚了钱以后,黄红年很谦虚地这么说。

现在的中策,正在各地大肆控股国有企业。

而黄家也许正是看中了中策的这种模式,他们先控股一批国有企业,然后再打包给中策,正大光明地从中谋取利益。

这么看来,荣州食品厂只是冰山一角,也许对方在其他地市还有很多类似的动作。

想通了这一点,王弘毅心中明白,黄家这是在玩大的。

这个时候,中策如日中天,各地领导们求爹爹拜奶奶想请它来收购兼并当地的国有企业。

要想阻止蜀都黄家和黄红年联手吞并倒卖这些国有企业,是很有难度的。

不过,王弘毅不会退缩。

“如果中策要帮蜀都黄家,那就连中策也一起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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