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条最不像迷信的迷信了。
不管是谁,伤筋动骨的时候都得喝几天大骨汤,房事不合时都得弄点那摩裆之物吃吃,当然最好是大虫的。
由此,这鸟若是太傻太笨,吃了它门的脑子岂不人也会痴顽不堪?所以才要在变成食材前先驯养一番,把那个中的害群之马踢出去,方才能算得完美。
“请问……那燕窝点豆腐在哪里能吃到?”
张学究问道。
“北边儿。有客栈酒馆,打尖儿住店都可以。”
那人说道。
“南边儿呢?南边有什么?”
汤中松问道。
没曾想那人却如见了鬼一般,连连摆手说道“南边儿啥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然后就一溜烟跑掉走了。
汤中松看着张学究,想听他对此做些解释。
但张学究却也是摇了摇头,并没有开口。
他俩不知道的是,这段对话,在两天前却是发生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一遍。
主角一方却也是这景平镇中之人。
另一方,却也是汤中松和张学究的熟人——刘睿影。
汤中松耸了耸肩。
以他这个姿势是根本无法耸肩的。
因为只要肩膀稍微一抽动,支撑他身体的肘部就会改变位置,那便就会重心不稳,即刻摔倒。
果不其然……汤中松果然侧着身子倒在了地上。
他却是宁愿摔倒也要耸肩。
就和他先前宁愿躺在地下耍赖,也要吃到土豆烧牛肉一样。
不过小现在他却变了。
别的和张学究一样。
想去那北边儿尝一尝所谓的“燕窝点豆腐。”
张学究站起身子,掸了掸屁股后面的尘土。
其实景平镇的地面是极为干净、整洁的。
尤其是前不久,还被奔涌而出的井水冲刷了一遍。
再加上这里风大,也着实聚集不下什么灰尘。
他如此这般好像只是习惯罢了。
但是这一连串的动作看早汤中松眼里,却是让他惊羡不已……
这老头儿站起来的身子就和他蹲下去一样,也是相盘的两腿在边站直时边打开。
等到一腿彻底伸直,另一腿却也是将将好着地,分毫不差!
汤中松可以感觉到张学究在这一顺儿的功夫里,没有用上一丁点儿的劲气。
这得是多么妙到巅毫的肌肉控制?
读书人提笔写字只是还得凝神屏气,使得腕部与手掌不做抖动。
而张学究却在谈笑间,风轻云淡的做到这一切,整个身子与腿部就像是两块被榫卯在一起的铁块,永远是那样板板正正,精神清干。
汤中松微微的叹了口气……
却是在心里把张学究又高看了几分。
虽然他已经把他看的很高了,但是总是能再这不经意的小事间再度打破他的认知。
汤中松回头望南边儿看了一眼,他也很是好奇哪里到底有什么,却是让这镇子里的人都如此忌讳。
但想了想,却还是觉得当下的首要是填饱肚子。
不管燕窝还是豆腐,只要不用再啃那大病,就是吃马粪拌饭都没有问题。
很多时候莫名其妙的,就会多一个人或地方产生兴趣。
这种兴趣或许只是一种想要了解的渴望。
但是如果这种渴望若能够保持,它就会演变成习惯。
这种习惯,人们通常把它叫做喜欢。
喜欢渐渐地累积起来,便会成为一个俗套但永恒的词,热爱。
每一次的相逢与离别都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