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敌军越退越远,离开了火炮射程,正在那里重整军阵,潘节举起腰刀,厉声道:“将军令,全体步兵,前进!若有畏怯不前者,斩!”
说完,一边的鼓手调起了战鼓,鼓声轻点,潘节手中钢刀一挥:“前进!”
随着鼓点,三把一个方阵,庞大的宋军步兵军阵,一往无前向前而去。这是多次做战,宋军第一次在没有炮火保护之下,用步兵与敌军对战。
张岊看着出击的步兵军阵,手紧紧握住望远镜,舔了舔嘴唇,感到分外紧张。步兵进攻,在军校里当然学过,而且无数次演练,但却没有在实战中真正用过。自己这是第一次,使用火枪步兵军阵,对敌方发起了进攻。如果这次进攻成功,就把前方的伊利克堵住了。
随着鼓点,潘节看着前面的黑汗军阵,莫名觉得有些模糊。此时太阳高升,寒风虽然凛冽,头顶的太阳却火辣辣的,有些诡异。作为从禁军补过来的军官,潘节在武都军校学习了近一年,这是第一次参加战斗。没有了从前军队中的气氛,潘节总觉得河曲路大军怪怪的,这种古怪,这种时候才感觉出来。
以前的禁军,只要战斗真正打响,除了天赋异禀的人物,大多都是盲从身边的人,提着枪麻木地一步一步上去。经过几战之后,侥幸不死,就成了老兵,那个时候才知道怎么打仗。现在则不同,从拿着刀端着枪踏出第一步开始,脑子就是清醒的,而且要一直清醒。如若不然,自己这一队人马,到时就乱糟糟的。火枪部队,乱糟糟的怎么打仗。
望远镜里,杜中宵看见宋军舍弃炮兵,让步兵直接上前杀去,道:“以前几次大胜,都是火炮的作用大。这一次,张岊不用炮兵,直接用火枪兵冲击敌阵,算是第一次了。结果如何,对以后的带兵者都有个启示作用。火枪兵的射程长过弓弩,前头刺刀相当于短枪,算是长远程结合。与敌混战后,到底该怎么做合适,说实话,到现在都没个确切结论。”
富弼道:“这有什么疑议?火枪兵靠上前去,到了距离,只管开枪就是。”
杜中宵摇了摇头:“不是那么简单的。副使,火枪兵开枪之后,敌方退了好说,如果反冲呢?特别是不再严格维持军阵,用散兵反冲,我方应该如何应对?一旦被冲乱了军阵,后续的敌人冲上来,与我军混战在一起,那就成了短兵相接,火枪没用了。所以,敌人反冲时,应该有一部分军队,在合适距离,与敌拼刺刀。其他人马,要快速把敌人后续的部队堵住。这个距离,多少人员,就看指挥官素质。”
富弼没有入军校,对军队的具体作战不熟,听了杜中宵的话,点了点头,端起望远镜。
张岊在望远镜里看见军阵出击,只觉得口干舌燥,恨不得穿上甲衣,冲在队伍的最前头。他是猛将出身,以前作战时,总是冲杀在最前边。现在只能远远看着,觉得份外不适应。
伊利克看出击的宋军大战,不似自己军阵那般密集,不由握紧双拳,对阿西尔道:“吩咐两翼的人马,宋军已经出了火炮射程,让他们冲上去,与宋军拼命厮杀!没了步兵的保护,火炮就没了用处!”
火炮实在太过厉害,自己没有,竟然想不出对付的办法来,只能乖乖站着挨打。现在宋军直接用步兵进攻,没有了炮火掩护,正是与其决战的时候。刚才损失的人马不算什么,自己的兵力几乎比宋军多上一倍,死几个人有什么。只要最后战胜宋军,一切损失都是值得的。
跨过一个黑汗兵的尸体,潘节觉得脑袋有些空,此时心中想的,只有与敌作战。鼓点与步速保持着一致,就连心跳,好似也奇异地与鼓点相连。
到了离敌军阵还有十步的时候,敌军的弓矢便就雨一般地落了下来。不过宋军盔甲鲜明,只有三人倒在了地上,军阵未乱。
趁着敌人第一轮箭雨停歇,潘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