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那个特别像后世路边摊的铁烤炉,左右各有两个精壮的突厥小伙,只是衣服就没有大叔这般考究,有点陈旧单薄。
左边的小伙长得蛮帅,双手各持数把肉钎,钎子上穿着八九块肉,在炉架上翻烤。
右侧的小伙粗壮憨厚,正摇动一柄大蒲扇,助火驱烟。
一扇一翻,烟火明灭,配合十分默契。
细看那肉串,很是醒目。
这年月的烤肉串,一点也没有后世那么矜持、婉约、小巧。
筷子粗细的长铁钎子,两尺来长的,上面串着八九疙瘩孩童拳头大小的肉块。
这烤肉钎子的一头还都带着木柄。
靠,这玩意只要将肉吃完,不就是妥妥的武器?
听着阿史那大叔介绍,才知道这烤肉有牛、犬、豕、鹿、鸡,具体有牛肋、牛肝、牛乘、狗肝、狗肋、鹿肚、鸡脖、鸡脯、鸡翅等等。
此时的突厥烤肉,用香料、果酱、盐、饴糖、蜂蜜、牛奶及动物油调味,以香、咸、甜多种。
闻了闻这个时代的香料,没有闻到曾经熟悉的那两个味道,所以阿布还是只点了咸和甜两种。
那香料味道,还是有点莫名的恐惧,算了。
阿史那大叔见阿布没有点自己精心调制过的香料味,不无遗憾。
“瓜娃子,不知道享受冬神所赐的天香!”
说完,却不问阿布要吃多少,就朝摊子后面的门面房高喊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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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雅,个样子地,来上一串,中原小伙吃他哈!”
阿布正在疑惑,便朝那门面房的门帘处望去。
门帘一挑,阿布便觉眼前一花,心头突地一跳,犹如一道阳光突然出现在眼前。
只间一个明眸皓齿、肌肤赛雪、身材窈窕的突厥少女,笑意盈盈地端着一个大木盘走了出来。
温璇!
阿布差点叫出声来。
然而,细细看那姑娘眉眼、身姿,却又与记忆中的温璇不同。
难道你也来个白龙鱼服?
这突厥女装,与男装大体相似,也佩匕首、着靴、衣袍,只是更为精巧。头上、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身上,挂着各种各样的金银饰物,很是富贵晃眼!
“这风格,却完全不像是温璇的样子啊。”
“可,自己才认识那未来的媳妇几天?”
阿布不由在心里嘲笑自己,因而看那姑娘更是仔细。
阿布的样子,本身就有点像暴发户儿子,看着蠢笨而粗俗,所以立马就招来了反击。
那姑娘,走近阿史那老爹,却见一个样貌丑陋的家伙,直勾勾看自己不放,于是便立即改了笑意,恶狠狠的回瞪过去。
不想,估计是人太美,这狠瞪的样子也是极具风情,反而引来过往和被美色吸引住的人的欢呼。
这一欢呼不要紧,只把那姑娘羞了个大红脸,急急地将肉盘放在桌子上,就一跺脚转身跑了。
临走,还不忘朝阿布白上一眼,唾道:
“死狗!”
阿史那老叔看了,不由哈哈大笑,对阿布说:
“怎样?年轻人,我的卓雅可是我们突厥人的冬夏之花!看过的人,都会念念不忘!”
突厥人豪爽,可不会像受汉家文化熏陶的人们那样,认为女子在徳不在色,颜值需要懂得掩藏。
他们认为,自己的妻子女儿美艳,受人夸赞,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情,狠不得就像脖子上的金项链、手腕上的金镯子、指头上的宝石金戒,统统展示与人。
“大叔,你的女儿真的像冬天里的玫瑰,夏天里的雪莲,让人过目不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