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一条鞭法——桂萼(2 / 3)

为孤立。刑部尚书赵鉴与给事中张翀等勾结,阴谋扑杀桂萼和张璁。世宗通过厂卫侦知其事,立即任命桂萼、张璁为翰林学士,两人又受到武定侯郭勋的保护。由于礼部侍郎何孟春、翰林修撰杨慎等人的煽动和要挟,发生了群臣在左顺门哭谏争礼的事件,世宗杖责诸臣,同时罢免了毛纪、汪俊、何孟春等人的职务。世宗旋即任命赞议大礼的席书为礼部尚书,会同桂萼等齐集廷臣,议定兴王尊号,下诏改称孝宗为皇伯考,昭圣皇太后为皇伯母,追尊兴王为皇考恭穆献皇帝,母为圣母章圣皇太后。由于桂萼和张璁密切配合,奋力抗争,他们的议礼主张得以实现,桂萼等终于通过议礼击败杨廷和集团,在朝廷中确定了自己的政治地位。

由于内阁首辅费宏的裁抑,桂萼和张璁虽列名翰林,却不获参与经筵,不参与献皇帝实录的修纂,不参与教习庶吉士等。费宏去职后,情况才有改变,桂萼升任礼部右侍郎,杨廷和余党借李福达案倾陷赞议大礼的武定侯郭勋,而欲牵连加罪于桂萼诸臣。世宗痛恶旧党借事罗织,尽换三法司诸官,以桂萼署刑部,张璁署都察院,方献夫署大理寺,重审李福达案。会搜查御史马录私书,内阁贾咏及都御史张仲贤、工部侍郎闵楷、御史张英、大理寺寺丞汪渊等密谋陷害大礼诸臣的私书被发现,贾咏引罪致仕,其他人则纷纷下狱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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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萼密承世宗风旨,认真审理此案,狱词颇详,该案最积极的策划者巡按山西监察御史马录承认犯了故入人罪,于是旧党利用李福达一案倾陷大礼诸臣的阴谋暴露无遗。桂萼等对该案进行判决,大略言李福达非白莲教,马录仇恨郭勋,构成冤狱,又列出了原来审理此案及与该案有关诸臣的罪过,世宗悉从桂萼所言,将该案编成《钦明大狱录》颁示天下。李福达获得释放,马录等论戍,其因此案逮系廷杖、戍边、削籍诸臣凡四十余人,桂萼等以平反有功,受到嘉奖。旧党犹借拾遗之例攻击桂萼,桂萼疏请斥逐杨廷和在言路的私党,实行科道互纠,世宗下令速举,于是京察和互纠罢黜科道十三人,旧党经过两次重大打击,一蹶不振,桂萼、张璁的政治地位日益巩固,赞议大礼的方献夫、霍韬、胡世宁、李承勋等渐居要职,朝局人事焕然一新。

桂萼执政后,发舒多年以来的政治抱负,革除现实社会中的不合理现象,积极主张均平赋役和清丈土地。桂萼久任地方,熟知下情,他悉心研究基层政权下的赋役之法,看到了业已推行的均徭法和十段册法的局限性。均徭法中的户等划分标准很不一致,户等一样,而实际丁产可能相去甚远;户等一样就要承担同等的差役,均徭法行之不久,它的弊病就暴露出来了。再说十段册法,实施其法必须对各户丁粮作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均分十段,乃能奏效。然而此地十段和彼地十段的丁产仍很难一致,徭役的负担仍不均平。

桂萼根据自己的经验,向朝廷提出了最新的赋役改革意见,桂萼进呈《任民考》疏,提出取消照黄册派定年份轮役的老办法,改以一省之丁粮供一省之役。时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的建议,规定了新的赋役征法:“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行。”据桂萼的意见颁布的赋役征法奠定了“一条鞭法”的基本原则,在改革方面承续了赋和役合并以及化繁为简的趋势,把各种役目并为一项,按丁粮一次编定,俱于秋粮征收。桂萼的主张比同时代的十段册等改革完善得多彻底得多,他的改革方略是明代各类赋役改革的总结。

同桂萼相先后,许多地方行政官员都推行了赋役的改革措施,万镗提出赋役的均平应“在县不止以里论,而当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