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合同最后一条是全国独一份的,上面很明确的写着,只要达到一定的等级,合约可以升级,如果有一天你火了,真的火的一塌糊涂,成为了当红演员,天王演员,合同可以随时进行提级,如果公司没有做到的话,你随时可以解约,天王级的合同是三七分账,你七,公司三!”
“等以后公司步入正轨,这条会被取消,同时提醒你一句,违约金三千万”
柳姐直接打断了林远想要说的话,并且补充了一些相关的信息。
这番话说完,林远心中的抗拒也少了很多。
确实,开公司又不是做慈善的,人家也要赚钱。
最重要是,合同可以随着自身名气的增长而提级,算是有了一个奔头。
退一万步说。
三千万违约金。
不算高!
如果真的以后有什么矛盾,到时候花三千万买一个自由身也不亏。
当然,喜天也没有想过对方会违约,在他们看来三千万违约金已经很高了,毕竟在他们眼里,林远撑死以后就是一个伪一线演员,一年收入百来万,三千万违约金需要他奋斗三十年才能还清,正常人谁会这么干啊?
而林远思虑再三后,觉得没啥问题,于是乎他二话不说拿起钢笔就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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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过多读者批评作者在主角态度上写的有些卑微,怎么说呢,作者也是小人物,所以不免代入了进去,现在已经对一些细节稍加修改,等以后作者成为了大人物,一定不会犯这个错误,但估计....玛德,能养活家里人我就偷着乐了,看书博一乐,希望读者大大们稍加谅解,有意见可以提,作者会及时改正,不杠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