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的霸道令人难以置信,真的实行了吗?不是在开玩笑吧?在劳动者的节日里,看到这种玩笑,我一点也笑不出来。
免费阅读的销售模式,无论好坏,至少乙方应该有选择权,这应该是乙方所能决定的事。
另外,又一次进一步的压缩作者的版权。想搞流量广告收益,就好好搞,为何要以压榨作者的权益为代价?委托创作是个什么东西?作者连著作权都没有了的合同也写得出来?什么时候作者可以成为枪手,甚至比枪手还不如?
这是我坚持这么多年,仰头所看到的未来吗?
当年弄全版权合同时,我只是一个扑街,梦入神机闹得挺狠,我也只是吃瓜。
我只记得水军一句很霸道的话‘大神闹一闹也就算了,扑街跟着凑什么热闹。写得不好的人真以为阅文不改合同就能赚很多钱?’
当时作为一名扑街,我只是默默写我的文。貌似扑街的版权没有价值,集团想要,就拿去好了,我不应该反对,否则就是蹭热度了。
作为群众就是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果然光明会是不可战胜的。
从那之后,网文作者没有版权的支配权渐渐成为大势,并全行业效仿。可以说,网文作者早就被打断脊梁骨了。尤其是已经全职赚钱的。
我是从那之后才签约的,天生就没有对版权指手画脚的资格,对我而言,从非人到信息全知者,已渐渐全家都在依赖这份订阅收入。
这份收入对我十分的重要,但它绝高不过一名创作者的尊严。
“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鲁迅,《南腔北调集·漫与》。
网文作者的创作环境,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新合同中变得越来越恶劣。
说实话,这件事一定程度上,暂时跟我没关系,《信息全知者》这本书还是老合同,即便我无法接受下一个新合同,我也可以不签。我可以去换一份工作。
完全没必要,耽误现在这本书的收入。
作为一名普通的作者,我完全可以保持沉默,但我忘不了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坚持那么多年的,某个梦想在我九岁那年就被决定了。
我扑街了八年,没有任何收入地写了八年,这是我的能力问题,但也是因为我有一腔热血。
这腔热血决定了我饿死也不会放弃身为一名作者最基本的尊严,没有人可以替代我写我的书。
永远不会有另一个魔性沧月在每一章末尾留下省略号,不断地留下抱歉二字。这既是作者与码字工人的区别。
创造价值的是劳动者,请给予他最基本的尊重。
我改变不了什么,这篇单章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只有坏处,但这是态度。
很抱歉,今天什么也没写出来。昨天勉强码完了两章,今天脑子一片空白。有读者不停地问我怎么看,我仔细思考了好久,最终意识到,自己绝不可能接受这种新合同,所以才有这次单章。
我应该有权作出评价吧,尽管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且于事无补,但我的态度就在这里了。如果是在作死,那就作死吧。
即便我这么多年白努力了,我也要说,光明会是真实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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