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莱昂开始部署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占领圣路易斯城。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莱昂将进攻的时间就定在当天的晚上。
因为谁也不知道普赖斯手下的民兵会在什么时候开进城中。
众人又商量了一下细节问题,琼斯少校以及他手下的团被定为前锋。
他们要控制入城的哨卡,然后进城占领市政厅、警察局和大教堂。
此时的米利坚城市中,这三处地方一般都是最重要的。
当教堂敲响凌晨的钟声之时,整个城市早已陷入到了一片寂静当中。
城北的军营中,一队队穿着蓝色军服的联邦军士兵却静静地走出军营。
为了保持安静,带领前锋部队的琼斯少校让士兵们轻装步行前进。
琼斯则带着一队士兵潜行在大部队前方一公里远的地方。
他们悄悄地接近国民警卫队驻守的城北哨卡。
这些国民警卫队就是普赖斯征募的民兵组成。
他们都忠于那些试图让密苏里州离开联邦的奴隶主势力。
琼斯对着手下的士兵晃动了一下拿在手中的匕首,示意他们不要开枪,用匕首偷偷摸摸地解决敌人。
随着距离敌人越来越近,琼斯甚至都能够听到敌人的呼吸。
他自己的心跳声也仿佛就是耳边响起。
琼斯虽然是一个胖子,但是他却非常的灵活。
他潜行的技巧都是在与殷地安人战斗的时候,跟自己的敌人学会的。
“噗嗤……噗嗤……”随着匕首入肉的声音响起。
哨卡内的国民警卫队士兵纷纷倒下。
这些新征募的民兵在警觉性上还是有所不足。
因为并非是战时状态,他们甚至连暗哨都没有设置,白白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此时普赖斯手中的国民警卫队的主力还在西南边的杰斐逊城,那里才是奴隶主势力的大本营。
此时在圣路易斯城中的只有不到一千人,这一千人的国民警卫队的职责也只是配合城内的警察维持治安而已。
琼斯的手下很顺利地进了城内,占领了提前标识好的战略要地。
“砰砰砰……”的枪声在城内响起,突然之间打破了夜的宁静。
大部分的建筑都没有亮灯,但是家中的主人已经拿起了藏在床头柜中的火枪。
一个个躲在窗户后面或者是自家的大门后面。
要是有谁敢从自己的家破门而入,那么他们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开枪,这里在地理上算是中部地区,但是在开发上绝对是西部地区。
在米利坚就是这样,越是新开发的地区,民众的野性就越强。
第二天早上,街道上已经随处可见穿着蓝色制服的联邦军巡逻士兵。
他们一边巡逻,一边将告示贴在路边的路灯杆子上。
告示上写着因为城内有人试图破坏联邦的统一,联邦军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力接管圣路易斯城,城内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保护,不被限制。
城内大部分的居民对于是否限制奴隶制根本就无所谓。
他们终日为了生活奔波哪里有闲工夫管这些事情。
只有一些没有固定工作,没有资产的新移民非常渴望废除奴隶制。
因为只有那样,他们才能够西部地区获得廉价的土地。
迅速占领圣路易斯之后,莱昂没有耽搁时间。
他用城内的资金以及军火库的武器,再次征募了一批志愿军。
这个时候的米利坚西部,想要建立一支军队只要有钱和枪就行。
训练什么的,可以有,没有的话,那些征募的志愿军也一般都能够熟练的使用枪支。
更何况,现在的士兵用的都是使用子弹的后膛枪了。
这个可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