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之后的清晨,大战,一触即发;
但与马邑城内的汉军将士预料中,那人仰马翻的惨烈场景不同:战争的开始,却并没有给城内守军,带来太过强大的压迫感。
一大早,远方的匈奴营盘,便涌出一队又一队衣衫褴露的奴隶,以几十人为一组,各自合力举起一架架极为简易的木梯,朝着马邑北城墙走来;
来到城外约摸三百步的位置,督促奴隶们的匈奴骑兵们便停下角度,叽里哇啦说了些什么。
而后,便是一车又一车‘武器装备’,送到阵前,分发到了奴隶们的手中。
——有木棍,有骨棒,甚至还有石头;
其中制作工艺最复杂的,也不过是一柄柄以木棒为身,石片为刃,以藤条系在一起的石斧。
便是如此简陋,甚至简陋到让城内守军,怀疑自己这是在和原始人打仗的‘武器装备’,成为了那数万奴隶的勇气来源。
也恰恰是在匈奴一方,正忙着给奴隶炮灰分发‘武器装备’的同时,马邑北城墙墙头,太尉靳歙身侧,却有一位身着鳞甲的军官,朝城外的匈奴人竖起了大拇指。
大拇指?
不要误会;
这并不是在向城外的匈奴人比赞。
准确的说:在平举起手臂,朝城外的匈奴人竖起大拇指之后,羽林校尉全旭,还闭上了一个眼睛······
“唔······”
“三百步上下;”
“若以神臂弩发,当可杀敌千百。”
用平日里学到的距离测算方式,测算出匈奴人的大致距离,全旭便将略带请示的目光,望向了身旁的靳歙。
不出全旭所料:看出自己的意图之后,靳歙只浅笑着摇了摇头。
“首战,来着多为匈奴所属之牧奴;”
“羽林校尉,乃陛下尽出少府内帑钱所成,大可不必以神臂弩失,用于此等卑贱之奴卒。”
如是说者,靳歙不由笑着侧过头,朝城外,那迎风飘扬的长弓大纛指了指。
“此战,匈奴之来者,乃左贤王本部为首,折兰、白羊、楼烦、金山四部为从,又奴隶部族;”
“其中,折兰部,以下马肉搏着称,白羊部,则以‘回马射’之技傲视草原。”
“及金山,往日名声不显,然即以斧为纛,当亦与折兰无异。”
“唯有楼烦部,历来便已骑射之能闻名,更以胡弓为纛!”
“今日之战,除趋奴攻城,以耗吾汉军将士弓羽、气力,左贤王必当另遣善射之部,游射于城外。”
“此‘善射之部’,便当为楼烦游骑。”
轻声为全旭介绍过城外,这几支匈奴部族的战斗特点,又着重强调了楼烦部‘善射’的特点,靳歙便将手收回,神情满是期翼的拍了拍全旭的肩头。
“全校尉与其下令,使麾下羽林弩士射杀胡奴,莫如以重创楼烦部,以为此战之要······”
“若此战,羽林校尉可使楼烦部元气大伤,便当位首功!”
“且待日后,吾汉家再战于胡,无楼烦善射之卒,胡亦当寸步难行;吾汉家将士,也当稍有为弓羽所伤者······”
听闻靳歙此言,全旭只稍一思虑,便满是自信的沉沉点下头。
善射?
嘿!
——普天之下,谁人敢在神臂弩面前,扬言自己善射?!
要知道短短百十年前,天下对于‘善射’的最高等级赞誉,还只是百步穿杨!
至于现在?
别说百步了,在装备了神臂弩的羽林校尉,二百步的射击距离,要是没能射中敌人要害,都得让军中同袍笑话大半年!
“末将遵命!”
得到靳歙的指示,全旭也不含湖,朝靳歙勐地一拱手,便朝着城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