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卖崽子的感觉(2 / 2)

装背包里。

电脑在省电模式下可以待机五小时以上,吴思明不用带充电器,只背着电脑出门,吃了饭,陪妖精去打水,之后去图书馆。

阅览室找了个坐,路漫兮看书,吴思明电脑打开修改稿子。

思考的时候,吴思明右手自然而然的放妖精腿上,他突然想到一句话,女人只会影响他的敲字速度,但是吴思明当然不能因为敲字冷落妖精,妖精是他的生活之本,写作只是兴趣爱好,做人不能本末倒置。

路漫兮用笔在小明手背上轻轻画了个圈,画了两只眼睛,一个大鼻子的猪头。

吴思明看了眼把手放回键盘,上一章修改完,他关上电脑,去找了本书看。

路漫兮带着水杯,拧开喝了口放小明面前。

“今天还更新吗?”

路漫兮脑袋凑小明跟前小声问。

“不了,以后保持稳定,每天两章或三章。”

吴思明毕竟在上学,要二者皆顾,如果没写出个名堂,学业也荒废了得不偿失,唐都交大不是那种不用学习就可以考过的学校。

初中吴思明觉得假如自己从事写作了读不读大学都无所谓,高中随便学学,随便上个大学就行了,遇见妖精后随着成长,想法也渐渐成熟,觉得首要任务还是学习,学习境界提升之后,想法更加成熟,格局随之提升,写作不再稚嫩,包括高中作文水平提升的特别明显,写的作文更加稳练。

路漫兮点点头,转回去学习,右手翻书,左手放小明腿上,像小明喜欢捏她腿一样。她原本还担心小明影响了学业呢,小明比她想的成沉稳了。

星期四,吴思明收到了平台的签约邀请,他没有什么感觉,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中,加上责编qq,聊了聊签约事宜,邮箱收到一份电子合同,合同条条框框很复杂,吴思明看的都烦,大概浏览了一遍,中午跟妖精去打印。

“合同一签意思你就是平台的作家了?”

路漫兮比小明还惊奇,小明竟然成了作家了。

吴思明道“还得看有没有人读我写的,平台不会给我工资,也没五险一金。”

“起码你可以积攒经验,对你的写作水平,对以后工作肯定有帮助。”

路漫兮不在乎小明能不能靠这个赚钱,也没指望。

合同一式两份打印出来,路漫兮认真看有没有对小明不利的条款,比如成绩不好赔偿或违约什么的有没有。

“最大的问题就是版权归属了吧,一旦签了版权就不是你一个人的了,可是不签你握着版权又不能发挥价值,借助网站这个平台才能转化为收益。”

路漫兮边看边说。

“是啊,只要不是完全出卖版权还好。”

外面找个坐的地方,吴思明在妖精书包里找了支笔把字签了。

字签好,去快递站寄出去。

吴思明心情有点复杂,版权问题合同上说的太模糊了,有种卖自己崽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