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挽歌回到毓秀院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她这厢刚推开自己的房门,就敏锐的察觉到屋内有人。
屋内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熟悉的味道。
叶挽歌笑了起来,是他来了。
黑暗中一个身影掠了上来,将刚进门的叶挽歌揽在了怀中,砰的一声,压在了门上。
叶挽歌一点不反抗,甚至伸出手抱住他的腰,语气严厉道,“哪里来的登徒浪子,竟然闯入郡主闺阁,你可知我乃是寂王未婚妻,你若敢轻薄于我,我夫君定然会将你碎尸万段……”
秦非夜低低的笑了起来,他在黑暗中攥住叶挽歌的下巴,“哦,那我便要看看,你的夫君会如何将我碎尸万段?”
大抵是夫君二字取悦了他,他的话语里都带着笑意。
叶挽歌笑着搂住秦非夜,一副任君采劼的模样,“我与我夫君其实还未举行婚礼,也未圆房……倒算不上真正的夫妻,今日,倒不如便宜了你这登徒子,来吧!”
秦非夜伸手捏了捏叶挽歌的脸,“我竟不知,我的小丫头如此着急的想要与我圆房……”
“没有没有,我哪敢啊,寂王殿下清风霁月,美色在怀都依然不为所动,是小女子我不够魅力,唉……”叶挽歌悠悠的叹着气,趴在了秦非夜的胸膛。
叶挽歌能察觉到秦非夜的胸膛火热得很,呼吸都重了几分。
秦非夜微凉的薄唇落在叶挽歌的额头上,“丫头,不要勾我。”
“唉,勾不动,我不勾。”叶挽歌还在叹气。
秦非夜险些就按捺不住自己,将怀中的女人狠狠的压在身下再一番蹂躏,可他怜惜她,他不想在两人没有成婚之前碰她,与礼数不合,对女子也亦不好。
这一点,秦非夜就是这么固执的认为的。
他疼她爱她宠她,便想给她最好的。
他要在新婚之夜,洞房花烛那一日,再完整的拥有她。
如此珍贵的她,应当得到这样的尊重。
秦非夜在叶挽歌的耳边叹息,“真想现在就娶你过门。”
“那明日我们去觐见太后?”叶挽歌问道。
她回来也两日了,的确应该去拜见太后,毕竟当时离开汴京的理由,就是给太后寻药来着。
“好。”秦非夜哑声应下,良久才松开叶挽歌,点亮屋内的烛光。
“你昨日说,今日来找我的。”秦非夜放下一个灯罩,让那烛火温和一些,看着叶挽歌的眼神,充满了怨念,仿佛在说你骗人。
“今天一大早便被太子的儿子拉去了太子府,而后又给太子妃处理伤势……你不知道,太子妃原本不该将伤势拖延至今,都是那些老太医,竟然无一个亲自查看过太子妃的伤口,只让学了点皮毛的医女处理的伤口,这才导致太子妃伤口恶化,久久没愈合。”
叶挽歌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
“这时代的男女之别,竟然凌驾与性命之上,我真是不懂。”
叶挽歌下意识的将自己和这个时代划分开来,在她的观念里,男女自然没有这样严明的分别,在现代,妇产科里还大多是男医生呢?
她是真的想要让这个时代更进步一些,更好一些。
她往后余生,大概就是一直在这里生活了,所以叶挽歌想把她所学的那些医学知识带到这个世界来。
至少,能改变一些。
秦非夜望着叶挽歌的眼睛,柔声说道,“你想做什么,便去做,万事,有我呢。”
“嗯。”叶挽歌点了点头,她不会强求秦非夜也要和她一般,毕竟两个人就是生活在不同的时代,从小长大的环境便是不一样的,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根本没什么可比性。
但是,秦非夜却因为她而能了解她,支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