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洛水之神(4 / 4)

己创造的财富,就足以养活她自己,甚至是供她修炼都绰绰有余。”

“至于那些不通人性的,死活都不愿意度过化形雷劫,也不愿意遵守秦法,更不愿意改变三观,接近人族的,确实该死,他们没有活着的必要,更没有活着的价值。”

呵呵,大秦确实不歧视妖怪,因为秦法之中,根本就不承认妖族的存在!

秦法承认的只有两种,一种是有机会化形,愿意化形的,那么化形之后,你就是自己人,化形之前,对他们的称呼,也不是妖怪,而是精怪、精灵这样的中性词。

而第二种,那也不是妖怪,那是敌人,是研究材料,是变异了的怪物,他们不通人性,遇到了就杀呗!

“秦侯就不怕那些妖怪表面顺服,然后私下里吃人、杀人?一头地仙级别的大妖,要是忽然发难,吃上几万万的人,不过是再平常不过之事。一头天仙级别的大妖,若是在人族腹地爆发,更是可以引起天灾一样的灾难。”

“秦侯就不怕因为此举,而让原本好好的大秦,变成灾难密集之地?甚至因此而引起的人道气数反噬,秦侯都做好承担的准备了?”

你能保证每一个化形之后的妖族,都真正的把自己当人看?

能吗?

如果不能,甚至在发生了几起几十起妖族杀人事件之后,双方还怎么互相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