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文祖的安排,自己得去见见明日的押送队伍。
押送队伍有五百多人,郑凡自然不可能去开什么坝坝宴;
但还是按照规矩让人下请帖请那五个百夫长去酒楼吃一顿酒。
不急不忙地吃了早餐,正当郑凡准备牵马出门时,看见一个陌生男子已经单膝跪在门口等着自己了。
“丁豪?”
“正是属下。”
丁豪抬起头,看着郑凡,原本浓眉大眼的他,此时看起来居然显得有些……猥s。
宛若昨日的朱时茂今早就变成了陈佩斯。
“四娘的手艺,确实不错。”
“是,风先生的手段,确实巧夺天工。”
丁豪这里说的,不仅仅是易容术的部分,还有四娘对他的治疗。
昏迷加休息了一天后,丁豪醒来,尝试运气,身上当即释放出了灰色的光芒。
对于一天前还是个混吃等死的废人来说,这种变化,简直是一种全新的蜕变!
而且,丁豪隐隐有种感觉,经历了这种大起大落后,他似乎抓住了一些突破的迹象。
这时,郑凡看见丁豪身边放着的那根长长的用布包裹起来的东西,伸手指了指,问道:
“这是什么?”
“这是长枪。”
“嗯,你以前是用长枪的?”
“不是,以前属下是用刀的,是风先生说,长枪和属下更般配;
属下觉得风先生的话不会有错,刚好长枪属下也会用,所以就从风先生那里接来了。”
长枪配丁豪,
郑凡明白了,
这是四娘在对丁豪玩儿林冲的梗。
外加家里面兵器确实不少,熔炼一下就能重新锻造一把新的,谁叫家里有个喜欢从外面插兵器回家的阿铭呢。
这感觉,就像你家狗不从外面捡骨头专捡金条回家一样。
“主上,这是风先生给您准备的甲胄。”
丁豪起身,从其身后台阶上抱起一套甲胄。
“这不是我从衙门里领的那套甲胄。”
“确实不是,是风先生特意为主上锻造的。”
既然是四娘准备的,郑凡也就不多说了,在丁豪的帮助下将甲胄穿在了身上。
穿上好,郑凡有些好奇地问道:“这甲胄,有什么特殊的么?”
按照西方人的套路,似乎甲胄上喜欢刻上一些阵法什么的,也不晓得四娘会不会这个。
“咦,这是什么,灰么?”
郑凡看着自己掌心的暗绿色印记,这是刚刚擦蹭甲胄时留下的。
“主上,风先生说,这是光粉。”
“光粉?”
“是的,风先生的原话,原话是…………”
“原话是什么?”
“风先生说,有了这个粉,就能让主上成为全场最亮的崽。”
“…………”郑凡。
“咚咚咚……”
郑凡伸手敲了敲自己身上穿着的甲胄,道:
“你的意思是,这甲胄上的东西,能加大发光的程度?”
“是的,主上。因为主上您是这支押送队伍的头领,这和带兵一样,需要震慑和统合自己的手下兵卒。
统御的方式不外有三,一为利诱,二为示威,三则是关系。
今日的宴请,是为利诱,风先生也已经将礼品准备好,至于拉关系,主上您和那五个百夫长并不熟,此时也来不及去发展关系,而示威,主上您已经入品,虽然时日不久,但于军中基层而言,入品武夫,是天然可以受人尊重的,再加上这特制甲胄,足以将示威的效果发挥到最大程度。”
丁豪是当过兵头子也当过土匪头子的人,对于这些门道,心里自然是清楚的。
“呵呵,她怎么能想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