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却依旧执意娶了个野人女子。
没人是天生的傻子,且就算是傻子,对美丑,还是分得清楚的。
在盛乐城那会儿,野人女子是最为低贱的奴隶,红帐子里,也是价格最为便宜的一等。
晋地女子,明显更为干净,皮肤也更好,说一千道一万,作为一个蛮人,娶一个夏女,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
但金术可还是没选择那般做,就因为那一夜郑伯爷在篝火旁流露出的那一缕不喜欢。
身为狼群中的狼,去注意和观察狼王的喜好,这没什么好羞耻的,也丝毫不算丢人。
至如今,昔日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没死在荒漠刑徒部落的厮杀消耗之中,没死在郑伯爷麾下的一次次战争冒险之中,熬到如今,撑到现在,终于轮到他,以一己之力,帮狼王,强行改变这场战局。
只可惜,
此时的金术可,是全然没有心思去享受这种自身蜕变的激动余韵的,因为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还得继续忙下去。
那一支骑兵,在他的带领下,一次次地穿插,一次次地游弋,以及一次次地扎入一方战团之中,他像是一根纽带,强行将分割成多个部分的整个战局,完全盘活。
同时,也像是一把提刀,每每刺入楚人最难受之处,虽是浅尝辄止,却让楚人血流不歇。
再伴随着帅輦越来越快的移动,伴随着各方面燕军在局部战局上形成了优势,伴随着楚人鏖战意志的一层层被削减,最后,再伴随着后方守家的三家军寨里的兵马赶赴而来。
楚人的大势,
开始完全崩盘!
输赢,终究在这一口气上,对方一直提着,你没续上来,那就只能承受这种苦涩的结局。
石远堂依旧站在战车里,他没有气急败坏,也没有跺脚怒骂,在其身边,有好几路早先过来的以及随后崩溃而来的诸多楚军环绕。
输了,
败了,
这位楚人柱国长舒一口气。
在半个时辰之前,他其实还信心满满,只觉得对面那位大燕平野伯爷太过年轻。
其实,哪怕是现在,他还是觉得那位平野伯爷过于气盛了,非为帅之道。
他也依旧认为,那位伯爷没有选择暂时撤兵而是逆流而上,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战争冒险。
哪怕,
他输了。
但燕人,赢得很侥幸,他输得,也很侥幸。
而事实是,
原本就是攻城一方的燕人,其本就占据着大部分优势,到最后,却依然是靠这种赌命的法子在险胜。
在石远堂看来,
何必呢?
军国大事,岂能这般意气行事?
他不知道的是,对面那位平野伯爷,其实只是单纯地上头了;
他更不知道的是,所谓的军国大事,在那位伯爷眼里,真抵不过一句:爷高兴。
石远堂坐回到椅子上,操控战车的士卒回头看了一眼自家柱国,犹豫了一下,而后选择驾驶战车进行突围。
东山堡,回不去了。
如果楚军能够按照预想中的那样,击溃了燕军中路,赢得了这一时,那么,自然有充分的时间可以从容地收拾掉后方东山堡城墙上的燕人。
但现在,那一面城墙,已经被燕人完全攻克了下来,虽然燕人还没有来得及完全掌控住东山堡,但此时回城的话,就算回去了,燕人大军,也很快就能杀进来。
无非就是将自己关入一个更小的笼子内等着燕人来捉罢了,何必呢?
至于说,突围。
石远堂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这里的战事,煎熬了这么久,动静这般大,要说附近其他方面的燕军毫无反应毫无察觉,那自然也是不可能的。
他们虽然不可能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