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我叫...(大章!给你们道歉)(2 / 3)

是铃铛,妈妈的武魂是手帕。

先天魂力?不谈也罢。

那一个瞬间,我脑子里除了一片空白之外,还在想另一个问题。

“爸爸,你是否跟我一样,也做过这样的美梦呢?”

当晚,我听到了妈妈的哭闹声。“你为什么要让他去看斗魂场!我都说了的明明说过的”

一切都显得很明了了,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都显得清晰无比。

可是我的心里,好像永远缺了一块,而且我的儿子也会缺这一块。

不同于其他人,我每日除了耕地以外,都会抽出时间去练习一会儿剑技,我原本以为自己的武魂是长剑,专门攒钱买的。

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

村里人都说我疯了,可是我觉得只要舞着剑的那一刻,我才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世界活在我身上。

第二次改变?稍等,我眼睛进风沙了。

应该是我快二十五岁的时候,起因还是鸿鹄尾鱼,但我却出远门看望亲戚了。

武魂殿的一位大主教来西南巡查,提出想品尝一下鸿鹄尾鱼,可是那东西又哪是那么好抓的?鸿鹄尾鱼死了一池子又一池子。

村里人看不过去,微微理论了几句,不那种语气应该叫祈求才对。

武魂殿的人有哪里会理我们这种平民,有些气盛的忍不住动手推拿了一下,却直接被挥手“轻轻”打死了。

村子里的人一个接一个冲了上去,就像那池子里的鸿鹄尾鱼一样。

等我回到村子时,村里人已经哭稿一片了。

报上给帝国申冤,帝国却说民法法不加贵族。

这么多孤儿老小啊,老天爷,到底在干嘛啊?

作为全村仅存的几个壮年,我已经无暇伤神了,我得挣钱,这么多人吃饭要花钱,这么多人生活要花钱,这么多人下葬要花钱。

“你怕死吗?”

通过某种渠道,我得知了斗命场的存在。

没关系,死了能得到两百金币呢。

那是我第二次进斗魂场,但这一次我不再是观众,而是参赛者,斗命场的参赛者。

练习了二十年的剑技,第一次展现了它的风采,那已经融入我骨髓的本能。

我成了最后一个站在场中的人,我也听到了欢呼声。

这不就是我一直追求的东西吗?荣耀尊敬?

我以为上天终于垂怜了我,我找到了意义?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一天两天一年!

整整一年,我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场的人,运气依旧在眷顾着我,我并没有遇到什么强大的魂师噱头,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当你凝视着深渊的时候,深渊正在凝视着你。

好多无辜的人倒在了我的剑下,他们的生命换来了那群恶心者的欢呼。

我除去了我的剑柄,因为我不配握剑。

我觉得自己好恶心,因为我的良心好像已经被吃了。

直到那天我看到了那个孩子。

那个我还在为抓到鸿鹄尾鱼而自豪地年纪。

我这么多年到底在干嘛啊?

我好高兴,因为我发现自己良心还在。

杀掉了最后八个人,我站在那个孩子面前。

我本来想自杀地,可是这孩子一番奇怪的问话,让我察觉出了他对自己生命的不在乎,既然都打算死去了,不然为这个孩子做点什么,反正斗命场是决不会允许有两个活人站在场上的。

我向他冲了过去,看着这小子一脸严肃的摸样我觉得好笑,直到我把剑收起,他的刀没入我的胸口,他愕然地表情告诉我,这辈子,总算有一件事值了。

感觉到身体生命力的流失,我知道自己要死了。

往日的一幕幕出现在我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