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让你欺负她的。”
段十一也是一样的瞪着唐启,虽然表面上不敢说什么,可是心道,那两条虫子怎么不把你吃了呢,有了!我一会发现虫子就悄悄的引导它要死唐启算了,到时候也只能算是意外,只要唐启死了,就没人阻止我和她在一起了。
他们找了一圈,沙发,柜子,还有各种细小的缝隙都看过了,全然没有虫子的影子。
唐启道“难道是跑到院子里面去了?”
“不会!这虫子叫做黑丝贝壳,生平最怕的就是阳光,一旦接触了阳光,直接就死了,所以它只会在暗处躲藏着而已。”
唐启点点头“金丝贝壳是吗,我听说过的,这东西可以突出一种液体来,可以对人的肌肤产生很强的修复能力,只是一直生活在海拔千米以上的金丝山上,普通人根本就得不到。我爸爸养了几只,这一次为了给吴英华治脸上的伤痕这才拿出来的。”
这东西最长可以长到一米多,数量稀少,一般在雪山的山洞当中,一辈子不见天日,想不到段九可以把它给抓来自己繁殖。
“你想什么呢?是不是对我爸爸感到嫉妒啊?我爸爸的医术在世界上找不到第二个,当初很多领导人都想要找他出山,可是都被我爸爸拒绝了,给你认识的朋友治病你竟然还不知道感激,真是有眼无珠!”段十一说着话,脸上全都是得意的神色。
唐启哼了一声“只可惜老子是英雄,儿子却是狗熊,你竟然能把这么重要的虫子给放了,是不是缺心眼啊?”
“你不要胡说!我明明就是…”
“你明明是故意的想要害了她是不是?”唐启道。
段十一咬着牙,刚才的做法是他的父亲命令的,本来的意思是趁着钱老不在的时候,把这些武功扔出去,这样的话,就可以趁机会去找钱家的股东的位置,谁知道这个败家儿子竟然一心只想要占钱思甜的便宜,而且唐启也来了。所以功亏一篑。
唐启看着他的脸色,心里也就知道了八九分,老子和儿子都是一对混账东西!
这时候在角落打电话的钱思甜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声“哇!救命啊唐启!”
“怎么了?”唐启飞速的扑过去了,钱思甜拉住了唐启的手说“虫子!虫子啊!”
她的手指着前面的一个水晶水果盘,慌乱的说道。水果盘里面有一些香蕉苹果梨子等等的水果,但是缝隙里面一条黑色的虫子在里面蜿蜒的爬行者,这虫子浑身发凉,头顶上面披着一层细细的金色的小毛,这一条组少有半尺多长,无数的小爪子在爬行,样子非常的恶心。
唐启安慰道“冷静点,这个东西是可以给吴英华只比你的。”可是钱思甜看的就是几乎要吓昏过去了,她虽然是一个医生但是毕竟是一个女人,谁也受不了这个样子的治病良药。她只是摇着头躲在唐启的怀里面“不要,我不能冷静,你快把它拿走吧,拜托你了。”
而此时的段十一走过来了,手中拿着一个圆葱扯下来了一片“乖,上来吧。”
唐启道“这虫子竟然吃圆葱。真是有趣。”
段十一嗤之以鼻“它不吃圆葱它吸血的,它最喜欢人的血液味道,所以会被吸引过来,而这个圆葱则是可以防身,因为它不喜欢这个圆葱的味道。所以可以保持暂时的平衡,一旦圆葱被抢走了,遮掩不住血的味道,虫子就会直接把它吃掉了。”
“原来这样啊。”唐启说着迅速的把他手中的圆葱给夺了下来。
本来虫子已经马上就要爬上去了,可是被他夺走圆葱,虫子一下子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道,顿时上面的金色小毛全都竖了起来,让人看上去毛骨悚然。
段十一吓得嚎叫起来“怎么办啊。救命啊!”
唐启大笑了起来,把圆葱递给了段十一“我只是开个玩笑,看你吓得那副德行!”
“呵呵!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