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夹墙中一具骸骨(1 / 3)

观火 齐云久枝 5546 字 2020-02-26

在鸣晨庵的案子结束后不久,神鹰大队又接手了另一个案子白霞区人武部的头儿秦作枚在修葺私房的时候,工匠们在一间房子的夹墙之中发现了一具骸骨。

下面是报案人的一些情况和同志们了解到一些背景资料。

报案时间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半钟。

报案人叫秦作枚,年龄四十三岁,两年前从部队专业到京西市白霞区人武部担任头儿。

几个月前,秦作枚在白霞区无常巷买了一个宅院——这是一个独立的院落,前后两进,共六间房子;还有前后两个不大的院子。

走进前院门是一个五十几平方大的院子,院子的北边是第一一进,第一进有东西两间厢房,中间有一个门厅,穿过门厅便是后院。

后院也有五十几平方大。

最后面是三间正房。

前后两个院子虽然急促了些,但六间房子却是齐齐整整很像样,一看就知道原来的房主不是一般的人家。

这也正是秦作枚看中此房的原因之一。

这是一个闹中取静的所在,走出院门左拐走二十几米是前街,右拐六十几米是后街。

其实,这个小小的院落,原来只是车家大院的一小部分,因为林林种种的原因,一个很大的院子便被分割成一大一小、一东一西两个院落。

在前院东院墙上有一个用青砖砌起来的门——现在还能清除地看到门的模样。

本来,住在这个小院子里面的人进出都走这道门,这道门封起来以后,就在院子的西边开了一扇小门,恰好在院子的西边有一个既深又窄的巷子。这样一来,被分割成的小院子就成了独立的部分。

这个小院落很合秦作枚的心意,自己在部队多年,总是东奔西跑,居无定所,现在总算可以安定下来了。把老婆、老岳母和孩子领来一看,都觉得不错,于是,秦作枚就决定买下这小院子。

当然,促使秦作枚当机立断的主要原因是价格比较便宜,总价才九万八千块钱,房主开价是十二万,秦作枚好说歹说,房主终于答应以九万八千块钱成交。

于是,秦作枚把老家浙东屯溪的老房子卖了,再加上多年的积蓄,买下了这个小院子。

秦作枚找人把房子里面粉刷了一遍,把院子收拾了一下,还买了十几个漂亮的盆景,一个星期后,秦作枚一家就从人武部的临时宿舍里面搬了进来。

住进来以后才发现屋子里面的光线太差,特别是第二进房子,光线尤其暗,这三间正屋没有后窗,只在东屋和西屋的南面开了两扇窗户,大白天都要开着灯,就是在有太阳的日子也要开灯。

如果遇到阴雨天,屋子里面的光线就更差了,究其原因是院子太小,东西两边的院墙太高,整天开着灯,这对于一向勤俭持家的秦作枚的爱人任碧霞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不接受也得接受,房子不同于萝卜白菜,买了就很难退掉了。

好在白天只有老岳母一人在家,老岳母是一个节俭的人,她说白天看的见,用不着开灯烧钱。

秦作枚也不以为然“这种小问题,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算了吧!”

任碧霞一向尊重丈夫的意见,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后来发生的事情,就不能“算了”。

那么,后来发生了哪些事情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任碧霞的身体出现了问题。

在住进新居之前,任碧霞的身体一直不错,平时连伤风感冒都没有。

可住进新居后不久,她出现了心悸,浑身无力,气短,夜里面睡觉经常做恶梦,醒来后,浑身淌虚汗,食欲也出现了明显的问题,到医院检查,医生只说睡眠不足,营养不良,休息太少,没有其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