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最终还是心动了,这个热爱冒险,喜欢攀岩和极限挑战的白人小伙,对于探险的热情是无与伦比的。
更何况方享有能够登顶的一些现代化工具,这足以打动詹姆斯尝试登顶贡比约山顶的壮举。
在他看来,这将是人类的一次征服之旅,是挑战大自然的勇敢行为,并且没有直接的生命危险。
或许不知道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也可能很多伟大的发现,最初的原因来自于冒险者的无意之举。
世界上最会有些人,有着与众不同、很难被大众接受的爱好,在生与死的极限挑战之中,一直努力向前。或许成功时的成就感,是驱使他们不断向前的动力。
虽然爱于斯,可能也会终于斯,曾经深爱大海和冰川的人,可能最后的结局都是魂归那里,可是人有的时候就是如此的固执和乐此不疲。
早上的风雪并未减弱的太多,他们每个人都起了个大早,还特意雇佣一个原住民老人,让他赶着四只家养的驯鹿拉着一个大型的雪橇车出发了。
方享他们四个、詹姆斯和老人一行六个人,全部都坐在长长的雪橇车上,一路风景不停在倒退,李亚美忍不住欢呼了一声。
詹姆斯其实是反对徐水儿和杰克参与的,在他的主观意识认为,攀登高峰的过程中,带着两个孩子前往简直是滑稽可笑。
要知道即使是成年人的体力,有的时候都不一定能保证依靠毅力前往山顶后再返回,更何况孩子不稳定的情绪,这看起来就像是儿戏。
不过想到毕竟这里是七海的世界,与现实中有些大不相同,挂掉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死亡,詹姆斯也就劝了一回不再言语。
其实他是不知道在山顶上等待着他们的是什么,方享他们从一开始想过登顶之后,就没有考虑过回来的想法。
如果奥比亚修斯真的生活在贡比约山山顶,那么一切都将在那里得到了断。生,他们可以利用命运石板传送走;死,世界都毁灭了,跑哪不一样呢?
风雪虽然很大,但是对驯鹿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有的时候你不得不钦佩生命的奇迹,即使在最冷或是最热的环境中,仍然会有生物存活着。
或许这就是地球与其他星球不同之处,在这里一切都是生机盎然的,而其他的星球充满了冰冷的死寂。
半天的时间,让他们从贡比约山山脚下赶到了半山腰的地方,此处离山顶还有一千多米,驯鹿已经上不去了。
老人就在此处扎下了厚实无比的帐篷,告诉等他们一天一夜,如果没人回来,老人就独自下山了。
剩下最艰苦的半程,自然是方享他们加上詹姆斯一起行动,每个人都穿上了精心缝制、密不透风的防寒服加护目镜,身后都背着一个便携式氧气瓶,手中是鹿皮手套,握着的是特制的登山镐。
从山腰上开始,温度就骤降了下来,风雪开始变得非常猛烈,寒风吹到的地方就像是刀割一样生疼,五个人做完最后的防护,就开始向着山顶不断攀登而上。
其实风雪还是次要的,毕竟在早有准备的防护下,这些客观因素是可以克服的,但冰川带来的危险,要远远大于环境的恶劣。
冰川是水的一种存在形式,是雪经过一系列变化转变而来的。要形成冰川首先要有一定数量的固态降水,其中包括雪、雾、雹等。没有足够的固态降水作“原料”,就等于“无米之炊”,根本形不成冰川。
在高山上,冰川能够发育,除了要求有一定的海拔外,还要求高山不要过于陡峭。如果山峰过于陡峭,降落的雪就会顺坡而下,形不成积雪,也就谈不上形成冰川。
雪花一落到地上就会发生变化,随着外界条件和时间的变化,雪花会变成完全丧失晶体特征的圆球状雪,称之为粒雪,这种雪就是冰川的“原料”。
积雪变成粒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