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说道。“只有少数高地战士,这些士兵给我一个小时我就能拿下这里。”
他看着城楼上站着的守军说道。
紧接着他又摇摇头“伊戈尔去了泥潭堡,达克那个废物现在估计已经死了。伊戈尔随时会回来,到时候我们会被围在这个城里。”
“那我们怎么办?”骑士问。
“等步兵到,我们就攻城,让骑兵朝着泥潭堡方向列队。”豪尔斯命令道。
他的骑士立刻去执行了命令。
大约一个个小时。
豪尔斯的步兵集结完毕,经过修整,开始攻城。
跃草城本身就是豪尔斯的城市,攻城的士兵很清楚该从哪进攻,很清楚哪里有暗门,哪里的城墙破损,哪里容易攀爬,如果不是时间短暂,没有准备攻城器械,恐怕守军一个小时也守不住。
守军虽然有城墙作为依托,但是准备时间非常仓促,最早的五百骑兵准备了一天,第二天来了高地战士,今天,豪尔斯就开始攻城了。
城市大,并不见得是好事,豪尔斯伯爵的部队,分成数十人的小队,从各个地方展开攻击。
“左侧第二个塔楼,观察窗里有人进来了。”
“右侧城墙斜坡,有人上来了。”
“该死的,城门需要支援,城门下有道锋,豪尔斯的人可以钻进来。”
“那边的人是从哪来的,快去支援!”
。
这样的军情此起彼伏,防守的非常慌乱。
高地战士身穿棕色皮甲,关键部位有铁质防护,手持短斧,单手剑,钉头锤,一手持盾,他们有较好的体力,较灵活的身形,在战斗中前跃,后跳非常灵活,出手迅速狠辣,短时间就可以结束战斗。
黛薇儿家族的士兵身穿链甲,每一个士兵都穿着有家族标志的外套,这让他们看起来很整齐,他们手上有护臂,头顶有护鼻盔,手持圆盾和长剑,看起来很像样子,活动起来却很笨重。
豪尔斯家族的士兵,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是长期的训练让他们沉稳,夺回家园的心让他们充满斗志,软皮甲没有限制他们的移动速度,长期放牧然他们都是神箭手。
看着混乱的场景,人数不足和大量的新兵带来的劣势,越来越明显。“让士兵们聚集起来,我们只要守好城门,不放骑兵进来,这些小股的骚扰就不用担心,他们起不了大作用。”史帕尔骑士对着斯派若说道。
“您的建议十分正确。”斯派若立刻下达了命令。
远处的豪尔斯看出了问题“这么久了,城门还没有打开?”
“没有,大人”骑士在一旁回答到。
“我需要第一时间打开城门,让我的骑兵进城,该死。”豪尔斯生气的大喊道。“进去了那么多士兵,他们在干什么?”
骑士招来一个传令兵,吩咐下去,一会,传令兵骑马飞奔回来“大人,守军聚集在几个重要的地方,虽然我们的士兵进入城内,但是城门和重要位置都不能占领,很多进城的小分队,已经被消灭了。”传令兵汇报到。
“哼,伊戈尔来了怎么办?怎么办?”豪尔斯大声吼到。
“大人。”一个传令兵疾驰而来。“伊戈尔的骑兵,离这里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
“该死的,真他妈的该死。”豪尔斯大喊着。“让攻城的部队撤回来,到这里列队,骑兵随我来,让我们看看这个卑鄙的伊戈尔,有多大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