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不爱黄金只爱才(2 / 2)

江舫有限的古典文学常识来看,这四句除了结尾押韵,整体没有任何值得点评的地方,它算不上诗,甚至算不上打油诗,只能算是一个顺口溜。

“还不错。”江舫本想修改,转念一想,这是李希闭门苦思精心准备的大作,如果把它说得一文不值很可能会扼杀李希自信进而影响后续人生,便夸道:“诗词讲究是一个势,许多诗词单看文字内容并不出彩,但若大声诵读,自有别样滋味。你这首诗整体还算可以,等下先别管其他人怎么样,上场后勇敢一点,读出来你就赢了。”

“谢谢!”李希十分感激:“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说话间,

那边已经开战,

最先登场的,是一位身穿鹅黄短衫的小胡子,在众目睽睽下走到前面空地,先不念诗,先抬头看天,看了一会儿大概觉得意境到了,扯着破锣嗓子吼道:“花魁花魁你真美,为你我已心陶醉。只要你能拉我手,一生一世一起走。”

卧槽!

江舫没有心理准备,听得胳膊上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这尼玛也太直白了,连顺口溜也不如!文学造诣基本为零!

“怎么样?”小胡子念完之后面露得意:“是不是写得很好?”

奇怪,

很奇怪,

听完小胡子的情诗和自恋后,在场众人不但没有哄堂大笑,相反,不少人露出自愧不如的孙子相!

“赵公子果然才富五车。”静了一会儿,另一名满脸痘坑的猥琐男闪亮登场:“但,我这首诗未必会输。听好了!”走到胡子男身侧,摇头晃脑:“花魁是花我是我,我爱花魁花爱我。花魁之色动城郭,我胸才气惊整国。”

卧靠,要受不了了,江舫必须拿小拳拳死命捶打胸口才能让自己从恶心欲吐的感觉中走出来。

花魁是花我是我,

这一句简直精髓,直接让整首“诗”拉胯成翔!文学造诣基本为负!

在痘坑男念完后,不少人轻松发笑,走出了之前小胡子造成的压力阴影。从表情判断,在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公子,作诗水平大概在痘坑男和小胡子之间,若放到现代,属于必须重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文盲群体。

相比之下,李希那首顺口溜,起码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