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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程宇一直在山中隐居也有另外一个原因,程宇现在算是看透了这个世界,君不正、臣不贤、人情淡如水、边关战表连连、百姓生灵涂炭,在这样的社会中生活,还不如在深山里隐居的好。只是这个他没有说而已。

程宇也打听了一下周博等人的身世姓名,周博等人也是把所有的经过说了一遍。

提起别人或许还不知道,但是提起程咬金大家都太熟悉了,没见过其人,名声却是如雷贯耳,大唐开国的功臣,马上功夫虽然不强,但是却能屡立战功,天赐福将活了一百多岁,最后是含笑九泉。

程宇救了三个人的性命,周博不知如何报答,在得知程宇的身世后,觉得不应该再让程宇继续留在山林中居住。自己有心将程宇接到宋府来居住,也算是表表谢意,可是自己只不过是个义子,而且入宋府时间不长。不敢贸然开口,询问的目光落到了宋惊涛身上。

两人目光一触,宋惊涛即刻明白了周博的心意,程宇救了哥仨的命,别说是接到宋府,即使是当祖宗一样的善待也不为过。开言道,“程大哥,在这深山里居住也不是长久之计,如果不嫌弃,就到我家来居住吧,你看如何?”

程宇哈哈一笑,一点都没犹豫就答应了。

程宇答应了此事也有自己的想法,一方面是自己真的在深山里居住溺了。另一方面是这哥三个属实打动了程宇,他知道,只有与这哥三个在一起。才会感受到一点家的温馨。

四人约定好明早动身回家。眼前要紧的就是先填饱肚子。狼肉烤的差不多了。撒上了一些盐巴,鲜嫩的野味香味侵染了所有人,食欲大增。四个人每人一只狼腿,吃的津津有味。

篝火烤出来的狼肉在嘴里如青丝一般纠结,吃得宋惊涛暗暗叫苦。身形一转,肋下的腰刀已经抽出。将狼肉切碎了再吃才觉得轻松一些。

“宋惊涛,把刀给我用一下。”为吃狼肉感到苦恼的还有周博,看到了宋惊涛的刀。他也想学着做。

周博接过宋惊涛手中的刀,感觉这口刀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做过野不是很精细,刀刃上已经出现了很多缺口,看样子是与人搏斗的时候留下的。这把刀与别的不同的就是虽然上面没有任何鲜血的痕迹,但是刀身呈红褐色,那种颜色似乎是金属本身的颜色,而且还有一点特殊的气味。

周博以为这可能就是这口刀的宝贵之处,也没多想,强烈的饮食让他把眼前的狼腿切得西吧碎。放到嘴里大口大口的往下咽。

一番激烈的饮食过后周博再次的对这把刀来了兴致,因为现在他感觉到刀身上的气味有些让人恶心。而且也想起似乎没有什么金属是红褐色的。“宋惊涛,你这是什么刀?”

“大家喜欢叫他青红刀。”

“这个是宝刀么,感觉做工不是很精细啊?”

“是不是宝刀要看用刀的人,这刀不是什么好刀,可是很多江湖上的人却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青红。”

“我怎么只听过青虹剑,没听过刀也叫青虹的?”

“大哥,扯那个就远了,我这个青红刀是红色的红,人家那个是彩虹的虹,不一样的。”

“红色的红这刀确实是红色的,什么金属是红色的?而且味道怎么怪怪的?”

“我一直都在用这把刀,以前用它杀完人,我也懒的擦,时间长了也不知道是血液,还是铁锈,有点味道也不奇怪。”宋惊涛说的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就像一家人坐在炕上唠嗑一样。

程宇在一旁哈哈大笑一声“看来宋兄弟的江湖阅历还蛮丰富的。”

周博也只是随便问问,对宋惊涛的回答也没有太在意,听到了程宇的感叹才意识到什么。他想起来再三人遇到狼群的时候,就是宋惊涛抽刀的那一刻,狼群突然露出如嗜血魔王一样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