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乱”。
事后陈东等人难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当时有人对陈东说“事势如此,奈何?盖且逃死乎?”陈东笑曰“均何言之谬邪,吾去,则君等戮矣,顾君等何罪?吾今至是头已在地矣。”
陈东这样不惜自身性命,勇于上书言事,并且敢于承担责任的崇高精神,不得不令人感动!
不过这样的“暴力”也是请愿活动得到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太学生的请愿终于得到胜利。李纲复职后,重新整顿队伍,下令凡是能够英勇杀敌的一律受重赏。
宋军阵容整齐,士气高涨。但是宋钦宗不敢坚决抵抗,仍然派人与金人谈判,妥协退让。宗望看到李纲复职,宋军大振,也有点害怕,遂不坚持输金的数额,其它各项依前约。
有宋钦宗下诏割让三镇,另以枢王代替康王为质,并搜刮东京城中的金银共得金二十万两,银四百万两。
金军在宋朝军民打击下,不等凑足所索要的金币数量,便退师北去。
金人解围退去,朝廷也开始追究“暴乱”的责任(在宋钦宗诏复李纲、种师道时,就令他俩对“乘时恃众,乱行殴打”者“以军法从事”。
李纲在二月二十四日和以后的上书中也不回避,他说道“取其最不逞者,斩数十人,枭首通衢,以靖群众。”
不过当时被杀的还没有学生,“诏诛士民杀内侍为首者,禁伏阙上。”宋钦宗在下达的诏书中,虽然充分肯定了太学生请愿“本出忠义”,但又严斥到“自今更敢有招摇倡率不从令着,并斩迄闻奏”
太学府的官员看风头伺机行动,主和的几个权臣,也就是陈东上书要求罢斥的那些人,议论要除掉伏阙上书请愿的人,首先从陈东开始。
京兆尹王时雍想把参与请愿的太学生全部下狱,一时人人恐惧。
好在不久朝廷任用杨时为祭酒,杨时体恤太学生的爱国行为,恢复了陈东的职位,并派聂山到太学安抚示谕,事情逐渐安定下来了。
赵桓本人对于太学生的请愿运动,及陈东的处置是极为矛盾的。前述诏书已经充分的表明了宋钦宗的矛盾态度。
靖康元年三月初二,“诏德安府进士张柄、太学生雷观上书论事可喜,并与同进士出身,补迪功郎,除秘书”。
当时的时论看得很清除“试观二子之书,论事各得陈东十一而已,东以免死为幸,而二子荣遇如此。”通过褒奖张、雷二人表明陈东伏阙上书不可取。
同时,三月初三,构陷学生的干将尚书右丞李棁被罢职;初四,御史孙觌因论“太学生陈东诱众伏阙为乱”而遭贬斥。
后来,其他几个反对太学生最力的蔡懋、李邦彦、王孝迪等人也相继被罢官。
朝中的百官除激励反对的宰执层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赵野、王孝迪、蔡懋、李棁等人之外,绝大多数臣僚对于太学生的行为是理解、同情的。
杨时在入住太学前有人就对杨时说“诸生伏阙纷纷,忠于朝廷,非有它意。”
聂山在二月十八日上书中说“士庶以积年不舒之怨愤,乘隙相聚,指骂奸党,盖持陛下仁圣,必能与百姓雪去怨气”,“其言皆平昔公议,乃陛下所欲闻,而奸人所甚恶也。”
这已经从肯定太学生伏阙,扩大而到肯定“暴徒”的“暴行”了。
三月二十日,“臣僚上言”说得更彻底“前日京城围闭,疑有为之内应者,伏阙上书十数万,不期而取其所恶,食其肉,碎其骨,脍其肝而后已。此岂行其私忿也哉,皆为陛下社稷计也!”
当时的舆论除了为太学生以至军民平反的呼声很高之外,为运动的领袖陈东平反的要求也很高。
如二月二十二日,沈长卿就上书对宋钦宗下诏对太学生的严厉驳斥不满,极力论述陈东的“忠义”,不可惩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