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唯一合法学说学派!
在儒家垄断了学术节之后,秦王朝和始皇嬴政的舆论黑化,也就是必然的了。
毕竟儒家能垄断天下学术界,靠的就是这一手节奏大师的本领。
始皇嬴政‘焚书坑儒’,也就自此成为了后世妇孺皆知,人人奉为真理的‘真人真事’。
而从客观角度上来讲,始皇帝焚书、坑儒两举,都算不上绝对的错误或绝对的正确,只能说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治考量,所带来的特殊产物。
焚书一项,是为了遏制旧六国贵族复辟的势头,顺带控制思想;坑儒一事,那更是儒家自己作死,居然想要教嬴政怎么做皇帝!
如此说来,坑儒一项,就是类似‘某某人惹怒皇帝,被皇帝拉下去砍了’的性质,而焚书,则是有利有弊,正确性有待商榷的决策。
起码对于汉室,对于华夏文明而言,相较于《焚书令》所达成的愚民效果,其导致学术、典籍失传所带来的损失,显然大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
——当然,秦汉交界百家学说大半绝传的锅,霸王项羽起码要分走一半以上。
说回《焚书令》和《挟书律》本身,其本质就是始皇嬴政‘焚书’的法律依据,按照后世人的思维来看,《焚书令》和《挟书律》,本该和秦王朝一起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才是。
但实际情况、刘汉政权对《秦法》的延续程度,却远远超乎后世人的想象。
——没错。
作为《秦法修订20版本》的《汉律》,将《挟书律》也继承了下来!
只不过萧何在通过‘抄袭’修订《汉律》的时候,习惯性的对这部分进行了修改,将《焚书令》废除,只留下了《挟书律》。
始皇帝焚书究竟是对是错,或许是众说纷纷,见仁见智,但从《汉律》继承《秦法·挟书律》这一件事来看,起码汉高祖刘邦、酂侯萧何二人,是认可《挟书律》在特殊时期,是具有其存在的特殊必要的。
如果听到有人说‘始皇帝焚书错的离谱’,那也大可以想一想说出这句话的人,是不是比祖龙嬴政、赤帝刘邦还要擅长做皇帝;
是不是比秦相李斯、汉相萧何,都还要了解封建时代的政治背景;
是不是比一扫,统一天下的秦廷朝臣、比鲸吞天下,立四百年国祚的汉廷百官,都还要了解天下大事。
既然《挟书律》是始皇嬴政、汉高祖刘邦都认为的‘王朝建立初期的维稳手段’,那《挟书律》的临时性质,也就是毋庸置疑。
不出意外,在登基四年之后,年仅十九岁的汉惠帝刘盈颁布诏谕废除《挟书律》,认可书籍私有化的合法性。
而这一项举措,便是惠帝刘盈长达七年的皇帝生涯中,仅有的一件称得上‘国家大事’的政令。
在《挟书律》尚未被废除的高皇帝时期,汉室实际上还没有彻底安稳下来,异姓诸侯此起彼伏的‘造反’,让天下依旧处于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
在那种情况下,天下百姓刚得到高皇帝刘邦所赐的田、爵,连饭都还吃不饱,显然没有心思去想文教的事。
而那些有条件考虑文教,考虑找本书作为传家宝,教育家中子弟的贵族,则又大半死在了秦末战火、楚汉争霸,以及汉室初的关东战乱之中。
再加上汉室初期新兴的功侯新贵族,又大都是武夫出身的‘屠狗之辈’,才使得《汉律》当中的《挟书律》,在历史上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汉室的《挟书律》,几乎就是在非洲进行全名限制高消费的性质!
惠帝刘盈废除《挟书律》的举动,也是发声掌权,政治龇牙的意味更多一些。
不过《挟书律》被惠帝老爹废除,倒也方便了刘弘,不用再去头疼这个问题。
可千万不要以为,《挟书律》的废除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