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
这是刘弘在现有条件下,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凡戎边战士,免除农税!
后世科举制度下,万千士子寒窗苦读数十载,难道每个人都是冲着出入庙堂,位居高位?
并不尽然。
科举制度巅峰时期,每次科考参与人数几近数十万,有几人能最终步入朝堂?
事实上,科举制度最大的吸引力,还是在于免税——凡举人及第,名下田亩统统免税!
这就使得,参与考举的士子们才走到举人一步,入仕做官八字还没一撇,就有无数乡邻心甘情愿的奉上土地,请求这位举人将自家土地挂在名下,以免除农税。
而这种情况,显然是刘弘不愿意看见的——正是庞大无比,并以每三年数千人增长的‘免税阶级’,才使得后世国家财政收入越来越低,对地方掌控力度越来越弱;无奈之下,只能把供养国家的担子,压在本就穷苦贫弱的百姓身上。
所以,刘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所有在长城一线戎边的士卒,都可以免除一百亩地的田税。
一百亩地,正是高皇帝刘邦给天下百姓发土地的标准;现在过去不过二十年,绝大多数人家的田亩都是一百亩。
一百亩的免税标准,基本上可以保证惠及绝大多数底层士卒的同时,避免出现‘范进中举’中,百姓争相献上土地,地方豪强挖国家墙角的状况。
需要一提的是,此时的农税,并不是按固定的每年每亩缴多少粮食,而是非常科学的按照收成百分比上缴——十五税一。
每到临近秋收的时候,地方县衙就会派出缴税官游缴,带着无秩小吏和称量工具,死死守在田边。
此时百姓的耕作,也普遍严格遵照节气,什么时候灌水,什么时候收获,都是根据专门的‘望天人’估算时节;多数情况下,一个县乃至于一个郡的秋收,都会在同一天。
到了秋收日,百姓用镰刀收获粮食时,游缴带来的小吏都会瞪大眼睛,紧盯着百姓将还散发着秸秆气息的作物送到田边,称重缴税。
无论最后的收成是多少,游缴都会将收成的十五分之一分出来,作为农税。
简单透明,即便收税官在称量工具上动手脚,百姓也能大概目测出,游缴取走的部分,究竟是不是自家土地收获的十五分之一。
也就是说,某人名下的一百亩田产量是三百石,那就缴税二十石;收成六百石,农税就是四十石。
这种类似‘绩效’的按百分比纳税的方式,使得地方官对治下百姓的土地收成也十分关心——对地方官而言,税收,那就是政绩啊!
收上来更多的税,就意味着治下土地的收成好,不要脸一点的地方官,也可以吹一句‘民安居乐业,暖衣饱食,无有饿殍’。
除此之外,更高的税收,也会使得官衙的经费更加宽裕。
——此时,地方属衙的运营经费,并不是由中央拨款下发,而是地方自己从秋天收上来的农税扣留,将剩下的部分运到长安,上缴国库。
至于截流标准,按照刘邦所制定的‘量入为出’,通俗来说,就是根据收入,调整政府开支。
如果税收多,那地方官府自然可以理直气壮的多截留一些,用于第二年给官员发放福利、维护道路,乃至于开渠引水,提高粮食产量等
等。
税收少,那地方官自然没有底气多截留,第二年只能勒紧裤腰带,吃饭都不敢带油水;至于造路开渠,逢年过节给治下官吏发个红包什么的,更是想都别想。
十五税一,大约百分之六七的税率,对封建时代而言并不算太高;但实际状况是,历史上文帝将农税税率从‘十五税一’减半,改为‘三十税一’,刘恒在百姓眼里就成在世圣人了!
从百分之7降低到百分之35,看上去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