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章 这太WAAAGH了吧(3 / 3)

多也就是斩首的时候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是像是林云这样直接从头砍到脚,却是稍微有些困难了。

毕竟,仔细算一下,诺斯卡的高度差不多有30米左右的高度。

也就是说,按照1层楼差不多3米的高度来计算,林云这么一下子就是直接从10层楼的高度,一口气直接砍到下面。

如果是一般的水泥结构的话,可能还好一些,但是诺斯卡巨人的身上,这可是要算上诺斯卡巨人的肌肉,诺斯卡巨人身上的骨头,还有比较坚硬的头盖骨。

诺斯卡巨人比起一般的巨人,在北极那一边经常吹拂混沌之风,身体得到了一定的强化。

可以说,就算是钢铁,同样厚度之下,说不定都没有诺斯卡巨人的身体耐抗。

但是就是这样的玩意,林云却是一斧头就砍爆了。

这一点,红眼也觉得自己难以做到。

当然,并不是说红眼不如林云。

只是。。双方的武器稍微有些不太一样。

他的武器其实和林云的武器也就是同级而已,毕竟好歹也是神选冠军,虽然说并不是首席神选冠军。

毕竟状元也是有区别的。

总之,红眼身上甚至不止一件,而是三件都是次等神器,这就是有大佬的好处。

他的两把斧头还有他身上这一件,钢铁和黄铜锻造而成,上面装饰着恐虐标记和败将颅骨,肩甲上完全就是整块咆哮的獠牙之狼,带着大量尖刺和割刀,一眼看上去就是凶残代名词的铠甲也是一件次等神器。

只是,虽然说都是次等神器。

但是在武器上却是有所区别。

因为红眼虽然说身材比较高大,但是实际上依旧还是诺斯卡人的身高。

这家伙终究还是中体型生物而已。

所以他手中的地狱战斧,仅仅只是中体型的战斧而已。

注意是战斧,就是单手那种战斧,甚至就连巨斧都不算。

而林云的是超大体型手中的屠戮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