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红纱兔子肉,是她现在要做的。
煮兔肉的白水开了,滚烫的沸水里面起了很多白色的泡沫和红色的血水,苏因捞起兔肉放进冷水过一遍。洗锅,空干。趁灶里大火,放油。葱姜蒜辣椒壳一并放到锅里,炒出香味。将焯水的兔子肉倒进去,翻炒。
没有料酒,苏因倒了一点醋,用来去除野味中的膻味。醋刚放进去,滋啦滋啦的响声伴随着肉的味道,侵袭着人的嗅觉跟听觉。
再放酱油,跟冰糖。在融化了的冰糖跟酱油的双重作用下,兔子肉变成了好看的糖棕色。然后放盐,放水。水量至刚刚没过兔子肉,盖上锅盖,大火煮上五分钟。
完成这一套事,陶京的萝卜也洗好了,正准备削皮被苏因制止了。
“萝卜要吃皮吗?”
陶京不解,除了生吃萝卜,他们很少吃萝卜皮。
“萝卜不吃皮,你还吃什么?”
汪老不是说了,江某某这辈子只说过一句正确的话小萝卜去皮,煞风景!
萝卜去皮吃不仅煞风景,还失营养,更失口感。
不等陶京反应,就从他手上拿走萝卜,一刀分两半,再切滚刀块。萝卜切好,里锅的米也煮透了。苏因拿起挂在墙上的筲箕捞米,将后汤罐里的水舀出来,就把锅里的米汤倒进去。随后把夹生饭倒进锅里,并嘱咐陶京,“焖饭的火小一点,不用明火。”
米饭的香味,被一股浓郁的肉香盖住,野兔子的特有的鲜味慢慢的在火上现形。苏因打开锅盖,顿时热气冲天,香气冲鼻。将萝卜倒进去,翻炒两下,放辣椒面。退火,用小火焖。
隔壁一群年轻人早就闻到了香味,一开始是纯粹的醋跟肉反应之后比较单调的香味。放了酱料糖后,香味里多了一股咸鲜的甜味,放了萝卜跟辣椒面之后,香味淡了。可没一会,一股浓郁别样的香味飘进了每个人的鼻尖,勾起了他们的馋虫。
陶京眼巴巴的看着苏因盖上锅盖,深深吸口气,咽了口水,“你这,什么时候可以吃啊?”
“筷子轻松插进萝卜里就可以吃了。”
苏因从筷子篓里拿出一只筷子放在灶头上,就去洗地上的炭火锅。
原本她打算就这么把兔肉装在盘子里,后来看见地上的炭火锅后,想着兔肉就得炖着吃才香。她是没想到在这里会见到铜火锅,这种火锅虽然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是她小时候从未见过。
小时候,吃饱都是问题,肉就更别想了,她甚至都没听过火锅这两字。从农村出来后,她才认识到这种火锅。一个锅,底部有三脚,中间有镂空凸起的圆柱,在圆柱里放炭火,锅内放食物。边吃边加热,好不幸福。
火锅洗干净后,苏因便坐在灶台后面,往铜火锅里夹炭火。这炭火放好了,肉也熟了。
周舫早就闻着香摸进了厨房,见苏因洗完锅就去灶口忙着,一个小身板,做事麻利灵活的很,而且还有一股大气。这种气场,真不像是从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深红色那个发出来的。
他走到灶台便,两个锅都被锅盖盖着,看不到里面的光景。只不过闻着这香味就值了。
他虽然参军,进了部队。但是富裕的家世,使得他从小在吃得方面就不缺。鱼肉虾鲍,那些农民一辈子可能都见不着的食物,他都吃过。可纵使吃过珍馐美馔,今天这肉香确是从未闻过的美味。
野味有功劳,苏因这位大厨也是功不可没。
周舫指着锅里,“这挺香啊,你手艺不错,常做?”
苏因没有回答,因为不知道怎么说。
她这种家庭,怎么可能常做肉吃,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在前世,倒是经常做。她总不能说自己上辈子常做吧。不知道怎么说,就不说。这是苏因在当饭店老板时养成的习惯。
多看少说。
周舫从仅有的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