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士别两年,当吃软饭(3 / 4)

打造的刀。“漩涡”象征着一直在一起永不分离。

但是千子在和一文字成亲不久后就意外去世了。之后一文字虽然锻造名刀无数,但终生没有再娶。原著中索隆的大快刀——和道一文字,就是一文字成名后的作品。

不过这两把刀价格十分的高,只是良快刀而已,竟然要一千万贝利。良快刀虽然号称只有五十工,但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世界上可以称为良快刀的好刀已经多得不胜枚举了。平时良快刀的市场价顶天了也就在两百万贝利左右,就算漂亮一点,两把撑死了也就五百万贝利。

店里的定价比实际价值贵了一倍。

卡洛可不想让艾恩买下这两把刀,立刻对艾恩评价道“贵死了,这都能买两块金条了!说到底就是身上带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而已,收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谁会当冤大头啊?走吧,我们去其他地方看看。”

哪知话音刚落,啪啪打脸的人就来了。

“一千万啊……我要了!”

卡洛偏过头去,诧异地看向那个冤大头。

说话的不是艾恩,竟然是刚刚碰过面的缇娜。

你狠,你家里有钱,你可以任性!

缇娜似乎很享受卡洛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笑眯眯地摘下了“漩涡”,对旁边的斯摩格道“怎么样?你不是一直说缺件趁手的兵器吗?想不想试试这把刀?”

“好贵的样子货。这能买多少盒雪茄了?”

傻子都能看出来缇娜要把漩一文字送给你,来表达自己的心意,你竟然还不明白?

卡洛顿时对斯摩格投去鄙夷的眼神,而且我好歹以金条为单位,你这被包养的土包子竟然用雪茄?没见识。

缇娜对斯摩格有意思,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很可惜卡洛记得未来原著里他们俩出现的时候似乎没有现在亲密,所以前途堪忧啊。

卡洛很好奇缇娜为什么会对天天臭着张脸,长得又不咋地的斯摩格有意思。也就此问过泽法,泽法却说他们俩的关系在成为自己的徒弟之前就这样了,至于原因自己也不知道。

卡洛为什么会对缇娜和斯摩格好奇呢?其实不是因为他八卦,而是因为他在给自己的新书找灵感。他身为优秀作家(文抄公)的敏锐直觉告诉他,他们俩的故事一定能成为下一本畅销书。

就在缇娜抱着“旋涡”二刀正准备离开时,卡洛突然出手,一把抓住了刀鞘,道“等等!这两把刀不适合你们!”

缇娜看向卡洛,诧异地问道“怎么不适合了?”

“你看,缇娜姐。你的头发是粉红色的,平时衣服也以红色系为主,挎着一把水蓝色的刀鞘的剑,很不搭是吧?”

“这……”

“还有啊,斯摩格浑身是以灰白色调为主的,和‘漩一文字’也不搭,带上也不好看是不是?”

缇娜被说动了,接着猛然一惊,好笑地看向卡洛,“缇娜很奇怪,你为什么会这么紧张啊?”

唉!?

卡洛赶紧摆了摆手,“没紧张,没紧张!……只是提醒一下你们而已,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好吧,反正你说得也有理。”

缇娜说完,就要把“漩涡”放回去,结果艾恩突然伸出了手,抓住了刀鞘。

“卡洛,我的头发是海蓝色的。和这两把刀很搭吧!”

卡洛见缇娜准备把刀放回去,本来已经松了一口气,见状,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儿,赶紧说道“别闹了艾恩,你不是主修体术的吗,买刀有什么用?”

艾恩是倒退果实能力者,可以通过用手接触使目标时间倒退,因此主修的体术。

“我,我最近一直想练剑!”

艾恩不服气地道“谁规定我就不能用剑了?”

“你可以再买一把嘛,这对明显不划算。难道你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