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着玩着就发生点矛盾,斗个嘴啥的。其实小孩子这也是常见的。
李勇路过看到了,就以为陈锋欺负他的残疾妹子,忍不住过来推了陈锋一把。
陈锋打又打不过,就忍不住怒骂“叔跟妈!”
“叔跟妈”这是李大牙儿女们的一个疮疤。
李大牙的儿女们要是在外面得罪了哪个孩子,对方多半就会骂上这一句。
尤其李勇,一听到这句话就会立刻翻脸。
因为李勇其实是李大牙的侄子。
李大牙有个哥哥是从朝鲜战场下来的,比他大十来岁。由于父母去世的早,哥俩相依为命。
哥哥结婚后,李大牙就跟着哥哥嫂子住在一起。
在李勇五六岁的时候,李大牙的哥哥去世了。
李大牙就跟寡嫂同居屋檐下。
在家里是一家人,在外面又是一个单位。李大牙是医生,嫂子是护士,再加上嫂子只比李大牙大两三岁而已。一来二去两人就产生了不伦之恋。
在封建社会,或者在男多女少的穷乡僻壤,小叔娶寡嫂,这应该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
可这是文明社会,哪允许这种事发生。
又赶上了文革期间,人民群众就借机起来批斗这对狗男女。
这会儿嫂子已经怀上了大海,眼见要露馅儿了,慌得不行,赶紧吃药想打掉,结果没能打掉,却把大海打成了软骨症。
当然,批斗归批斗,李大牙和他嫂子在法律层面是没毛病的,后来照样合理合法地结成了夫妻。
只是“叔跟妈”这事儿成了其他孩子对李大牙侄子、女儿们的一种羞辱。
李勇这会儿已经是半大的孩子了,被陈锋羞辱一顿,忍不住火了,就给了陈锋一个耳光。
陈锋气不过,晚上又去砸李大牙家玻璃,李勇追出来,又踢了他几脚。
从此,陈锋就记仇了,永远不跟李大牙家的任何人说话。
其实,李大牙这种事既合理又合法,只是不符合某些年代人们的道德标准而已。
在附近的其它街坊中,还有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婚姻关系,大家却并没在意。
陈凡来到李大牙家,最先碰到的就是邻居小方。
小方比李勇还大两岁,眼下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不过,小方娶得是自己的表妹,这肯定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可婚姻登记机关,谁有闲工夫去给你家查三代。
街坊邻居没当回事儿,而且小方的孩子也不彪不傻,没啥残疾,也就没什么人说闲话了。
陈凡和小方过来后,董狐狸、大军他们几个也纷纷过来了。
大家围坐在院子里,一起祝贺李勇转业回到地方。
其实,在这些街坊邻居中,李勇还有一两个女同学,但她们都不敢来。
因为李勇四年前是被迫去当兵的,他做了一件比他叔叔更离谱的事。